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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推荐)

时间:2022-10-22 13:00:02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推荐)

 

 2022 年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第 第 1 1 篇,共 5 5 篇

 问:这次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

 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问:这次修订《规定》的总体考虑有哪些

 答:修订过程中,总体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解决能下问题,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次修订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在适用范围上,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在具体情形上,严格干部管理标准,体现严的主基调。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制度。四是注重衔接协调。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门规定,注意把握与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关系,努力形成制度合力。

 问:这次修订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整合、删除七条,涉及干部下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

 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整合下的渠道。重点围绕解决能下问题,对此前规定的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渠道进行整合,突出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的,留下制度接口,不重复规定。

 第二,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15 种具体情形。

 第三,优化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责任,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情况,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

 学习遵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

 第 第 2 2 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能上

 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规定》为“有位”更要“有为”准则,把稳“上”“下”的制度标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施展作为。

 以“ 坚定理想信念” 为“ 上”“ 下” 准绳,做砥砺忠诚之心的“ 有为” 干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党一路走来,几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靠的就是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于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而言,身上担着沉甸甸的历史使命,想“上”是志气,能“上”是本事,但能不“下”更是能力和韧劲,《规定》对存在政治能力不过硬、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等问题的干部畅通了能下的渠道,党员干部想要“保位”就得拿出忠诚如一的“有为”姿态,一心向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立场坚定、方向准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各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始终拉好“坚定的理想信念”这一“上”“下”准绳。

 以“ 坚持廉洁自律” 为“ 上”“ 下” 镜鉴,做永葆清正之心的“ 有为” 干部。“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关于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十五种情形,廉洁自律是干部为官从政“"上""下"求索”的镜鉴标准,更是其安

 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只有“把好”廉洁为民关,克己奉公,才能因“有为”而“上位”:时时严规守矩,不断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自我管控的能力,思想上勤扫“思想尘”,对照党规党纪“日省吾身”,多思“贪欲害”不妄思、常破“心中贼”不妄动;处事上甘当“老实人”,牢牢坚守政治关、权力关和生活关,层层设关、处处设防,确保不越纪律红线,不逾为官底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慎独慎初慎微,以“心有戒尺知高低,心存敬畏不妄为”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以“ 坚决履职尽责” 为“ 上”“ 下” 标尺,做常怀担当之心的“ 有为” 干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是轻描淡写、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共产党人“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而想要“有位”的前提是要“有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主动以《规定》为标尺,自我剖析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主动撰弃“只要不犯大错就不会下”的错误旧认知,抓住“小事”全力以赴、针对“琐事”履职尽责,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主动接手急难险重“烫手山芋”,主动争先甘当“热锅上的蚂蚁”,拿出“干成一事”的决心和“多干一事”的毅力,坚定落实上级安排、解决群众需求,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都上心”的使命感,对标对表、扪心自问,始终把握好“坚决履职尽责”这一“上”“下”标尺。

 学深悟透 2 2022 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

 第 第 3 3 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调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正道则水直流,渠失范则水泛滥。”干部工作,以人治则千头万绪、难以理清,以制度管则能纲举目张、顺藤摸瓜。要积极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突出从严选拔任用、从严监督管理,疏通干部上下“双通道”,推动能上能下落到实处。

 拓宽发展空间,让能者“ 上” 。干部工作的本质就是为党的事业选拔任用合适人才,择业用人是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选干部、配班子要敢于打破身份、年龄等壁垒,着重看干部德才素质、看工作需要、看人岗相适,为干部成长成材搭建广阔舞台和空间。首先,要敢于突破身份“壁垒”,创造不同身份之间干部的合理流动制度,允许人才在编制之间流动,拓宽事业干部成长空间。特别是对一些业务性强、缺乏合适人选的行政岗位,注重从专业对口、表现优秀的事业干部中调任,形成岗得其人、人适其岗、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其次,要敢于打破大龄干部“天花板”,不以年龄论职位,将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大龄”干部、“老黄牛”干部提拔或调整到更重要

 的工作岗位,引导其继续发挥作用,消除“提前到岸”思想。再次,要敢于打破晋升的“隐形台阶”,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坚持以工作实绩、工作勤勉度、德才表现等作为提拔晋升的“硬杠杆”“铁标尺”,让有为者有位,推动干部用当其时。

 疏通干部出口,让庸者“ 下”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只要不犯大的错误,被提拔上来的干部一般只有到退休才能下来,这在干部管理上似乎成为一种惯例。加上“上荣下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等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很多领导干部对“向下”调整存在抵触情绪,所以实际工作中往往面临很多阻力。推动干部“能下”,关键要在健全制度、按制度办事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疏通干部出口,让庸者“下得了”、劣者“出得去”。要认真对照《规定》明确的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综合运用一线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式找准“下”的对象,坚持“不换状态就换人”,采取免职、降职、交流、改任等形式进行调整,让“庸懒散”者坐不住。同时,要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改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下必有错”的传统看法,在全社会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逐步对“下”脱敏,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注重帮教转化,让下者“ 进” 。把不适岗的干部调下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让干部时刻充满对岗位、对权力的敬畏感,切实增强“不适岗就下岗、不履职就免职、不尽责就问责”的危机感。因此,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还要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教育相结合,对调整下来的干部不“贴标签”,扎实做好思想工作和后续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位干部的工作潜能。一方面,要在思想教育上“卸包袱”。针对被调整干部思想上消极懈怠、心灰意冷,工作中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等问题,组织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说明“下”的理由,点透问题、剖析原因、指明方向,使干部认清自身问题,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另一方面,要在从严管理上“增压力”。探索回访帮扶制度,对受调整干部思想状况、工作态度、实绩表现等进行回访、帮教。通过专题培训、红色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受调整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此外,要在重新使用上“给位子”。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重新选拔任用或予以晋升职级,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感悟

 第 第 4 4 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

 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 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明确标准依据,亮出“ 优” 与“ 劣” 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完善考评方式,校正“ 上” 与“ 下” 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不仅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更要把考察方式从“屋

 内”改到“院外”,让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依据工作实绩来论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同时,也要着眼解决“只考不用”“一考了之”等问题,注重推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使用、教育管理相结合,与干部“能上能下”相衔接。

 优化管理体系,把握“ 宽” 与“ 严” 的尺度。“能下”是治标,“能上”才是激励的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为干部“压担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底线与拼搏共进的奋发意识。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也要加强关心关爱,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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