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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01 14:03:09 扫黑除恶 来源:网友投稿

淇滨区卫健系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我区卫健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综治维稳和平安医院建设,营造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医疗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立足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综合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持续深挖整治,推动长效常治,强力推进卫建系统源头防治黑恶犯罪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风险隐患专项治理为重点,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理为主线,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维护好卫健系统安全稳定。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卫生健康纪检监察工作,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牵头股室:委办公室。配合股室、单位:机关各有关股室、各医疗机构)
1.督促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主动承担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处置制度,采取网络举报、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

    3.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加大明查暗访、内部巡察、内审和督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严格执纪审查调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和领域,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5.建立移送反馈机制。配合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

     (二)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营造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医疗环境。(牵头股室:医政股。配合股室、单位:机关各有关股室、各医疗机构)
     1.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专项活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意见》,由医政科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构建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长效机制,有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2.扎实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综治办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印发鹤壁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有黑社会背景的医闹和涉医缠访闹访行为,巩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长效机制,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

     3.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一是加强医院防范能力建设。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两部委《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安全和法制教育,督促医院加大经费投入,在重点部位安装警铃、一键式报警装置、监控装置,视条件为安保人员配备防暴装备,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有效提升医院自身的安全防范水平。二是开展涉医矛盾隐患大排查。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定期召开信息预警防范会议,全面收集医疗纠纷及相关不安定因素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涉黑隐患,对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危及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主动指导协助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三是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聘请专家对医疗机构安保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提升医院安保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要针对破坏和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出警,医护人员要第一时间报警,有效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

     (三)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消除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行为隐患。(牵头股室:公共卫生股。配合股室、单位:机关各有关股室、各医疗机构)
     1.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开展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网 络体系建设、患者的初步筛查、诊断复核、录入管理网络、贫困 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定期入户随访、家属护理教育等工作。

     2.加强组织队伍建设。选派精神科医师参加相关培训及进修,进一步加强全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重性精神疾病诊疗能力和患者随访管理能力。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门诊建设;
积极组织精神股执业护士参加培训。

     3.加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推广和学习好的经验及做法。

    4.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积极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心理调解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预防和降低社会风险,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5.加强精神卫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做好“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

     (四)依法健全医疗信访、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加强医疗纠纷投诉处理。(牵头股室:扫黑办,配合股室:机关各有关股室、各医疗机构)
     1.分类处理信访案件。严格执行区信访局、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程序接访、甄别、分类和调解处理卫生计生上访投诉事件。

     2.加强医疗机构制度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完善投诉管理,二级以上医院要明确专门机构或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工作,实行首接负责,认真听取患者及家属的诉求,及时反馈、妥善处理,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

     3.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协调沟通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着力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与医疗机构建立案例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衔接配合机制。

     4.完善调赔结合机制。大力推进“三保险一调解”的调赔结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落实调处工作各项保障  措施,健全完善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检、法、卫的沟通联系与信息交流,防止和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平安医院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医疗机构要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紧盯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处置隐患。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缠访闹访问题,要及时报送县卫健局扫黑办集中管理处置,严肃查处和问责。

(三)强化对外宣传。各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平安医院建设为抓手,以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医疗机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利用微信、LED屏、宣传栏等宣传方式,营造“人人建设平安盐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打击医闹,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淇滨区卫建委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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