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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篇)学习稳经济相关材料写法(全文完整)

时间:2023-12-28 16:21:01 对照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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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篇)学习稳经济相关材料写法(全文完整)

稳经济相关材料素材汇编

(20篇)

目录

贯彻落实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13

贯彻落实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224

贯彻落实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356

稳经济会议讲话 193

稳经济会议讲话 298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1115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2117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3119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4121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5123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6125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7127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8129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9131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10133

稳经济经验信息 1135

稳经济经验信息 2137

稳经济经验信息 3139

稳经济经验信息 4143

稳经济经验信息 5147

贯彻落实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1

网络

稳经济 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20D胜利召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财政政策(8 项)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继续落实好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 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及时落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对于 4 月

以前原政策的留抵退税,在中央补助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各县、市、区补助比例,总体补助比例达 80%以上,并对地方退税资金的 70%进行垫付。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 700 亿元。省财政统筹资金,加大对州、市、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和基层“三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2.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 50%征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3.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

缓缴纳的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 6 个月。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 2022 年第一季度、第

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 6 个月,其中,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 50%,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

4.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1%的政策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
在此基础上,将缓缴政策范围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 年底。

5.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支持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

大单户 1000 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业务规模,扩大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覆盖面。2022 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不低于 200 亿元,其中,单户 500 万元以下支小支农担保金额不低于 50%。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省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对小微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省财政按降费的 50%给予补贴。对 2021 年度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

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以下、担保费

率不超过 1%的,按照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 1%的补贴;
对支小支农担保、再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支出的,按照代偿支出的 10%

予以补偿。

6.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以及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 10%—20%。政府采购工程要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2022 年底前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人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情况、供应商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或者提交保证金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7.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省级部

门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压缩的基础上,再按 5%的比例压缩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各州、市、县、区也要按 5%的比例压缩年初预算公用经费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尽快拨付转移支付预算,加快本级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 2 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

2 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

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8.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抓住国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重要机遇,积极谋划储备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
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9 大

领域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尽快完成 232 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8 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

二、金融政策(4 项)

9.实施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 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加强与中

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对接,争取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发

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 6 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10.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贷款 支持,确保全年再贷款累计投放规模较 2021 年实现大幅增长。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

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 2%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 万元专项资金,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 1%给予财政贴息。持续强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 制建设,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鼓励金 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11.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引

导做好信贷资金与专项债券资金、预算内资金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更多更长期限贷款投放,争取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重大项目谋划,优化项目融资结构,做实项目前期。

12.激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制造业金融、普惠金融、“三农”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支持,综合评价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对支

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和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进行表彰和 宣传推广。

三、扩大有效投资政策(8 项)

13.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有力有序推进纳入国家“十四五” 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全力推进省级“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聚焦国家支持方向,加快谋划储备一批标志性、牵引性、支撑性的大项目好项目,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年度投资项目支撑率。

14.大抓产业投资。盯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加快推动按季度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及时组织入库纳统。上半年,全省产业投资增长 25%以上,各州、市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持续提高。推进一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加大工业技改投资力度。扎实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旅游转型升级等在建项目建设。加快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化工园区认定,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15.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省级综合交通资金 170 亿元以上,支持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铁路“建网提速”工程,确保丽香铁路、弥蒙铁路、大瑞铁路大保段建成通车, 加快推进大理至攀枝花铁路引入大理枢纽、文山至蒙自铁路等开工建设。实施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推动一批高速公路能开早开、能开尽开,加快宾川至南涧、丘北至砚山、大姚至永仁等高速公路建设。实施民航“强基拓线”工程,加快推动昆

明、丽江、西双版纳机场改扩建和昭通机场迁建、蒙自机场等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支线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 作。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改造,新改建 1 万公里以上,加大力度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危桥改造。

16.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 落实水利建设资金 400 亿元以上,加快滇中引水、海稍水库、耿马灌区等续建项目建设步伐;
加快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和南瓜坪、清水河、小石门、桃源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全年争取开工重点水网工程 200 件以上。省财政安排资金

24 亿元用于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争取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尽快完工,积极谋划一批“十五五”重大 水利工程项目。

17.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已安排的 10 亿元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提升昆明国际通信出入口局服务能力和物联网接入能力,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新建 5G 基站 2 万个;
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开展“城市大脑”试点。

18.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提升。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 城镇化建设,指导各地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 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新开工改造 1500 个城镇老旧小区,扩大棚户区改造规模,加快谋划实施一批城镇老化管

网升级改造项目,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19.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建立企业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上半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长 10%以上。常态化、制度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针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建设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抓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发挥好 50 亿元省预算内投资牵

引作用,撬动各类资本,加快重点投资项目建设。落实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三张清单”周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省级统筹,持续做好土地、林地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加大向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倾斜力度。加快提高用地等环节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破解项目落地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四、促进消费复苏政策(3 项)

21.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抓紧研究出台阶段性 刺激消费政策。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

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在公共出行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落实 2022 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鼓励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消费者购买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补贴。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22.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

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各地落实“一城一策”,加大对新市民购房支持力度,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消化部分现房,支持有条件的商住用房改为社区公用设施。鼓励商品房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城市采取以购代建方式购买市场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抓紧完成“烂尾楼”整治。支持地方和房 地产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23.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细化落实国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支持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支持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合法合规境内

外上市融资。

五、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 项)

24.兜牢粮食安全底线。省财政再新增安排 2.9 亿元种粮补

贴。尽快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落实好 2022 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收购, 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 2021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完成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和冷链物流等

农业重点环节实际资产性投资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 10%给予一次性奖补。统筹资金 82.8 亿元,支持 480 万亩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6287 万亩以上、粮食产量 1930 万吨以上。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大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存储安全。

25.加快能源项目建设。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基地、 “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建设。确保白鹤滩水电站全部投产、托巴水电站按期投产。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全年新开工新能源装机 2000 万千瓦、投产 1100 万千瓦以上。

26.加强煤炭供应和储备能力建设。用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专项再贷款等政策,依法依规加快保留煤矿手续办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支持试运转煤矿正式生产,推动停工停产项目恢复生产。抓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压实煤炭生产企业储备任务。

27.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火电成本分担机制和新能源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增强火电企业生产积极性。滚动优化月度西电东送安排,建立云电送粤“点对网”和“网对网”送电统筹机制, 完成云电送粤、云电送桂框架协议送电任务。

28.加强石油储备能力建设。支持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扩销 促产。持续整治成品油市场,加大非标油打击力度。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8 项)

29.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在年初预算安排省级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 5 亿元的基础上,再新增安排 5 亿元,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各州、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省财政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奖补。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房屋租金、水电费、担保费、防疫支出等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社保补贴。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肃查处不合理定价和价格收费行为。深入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招标、履约、工程质量等 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招标担保。畅通助企惠民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兑现路径,确保 6 月底前政策资金兑现进度过半。

30.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其中,2022 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减免 6 个月,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房租减免不再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由单位履行内部程序后实施。

31.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对重点农业企业 2022 年内新增

贷款,省财政对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 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 5%;
鼓励各地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贴息比例总和不得超过实际贷款利率。获得国内外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绿色认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符合相关条件的,省财政给予认定费用补助。对咖啡园经营企业或合作社绿色、有机种植分别按照 100 元/亩、200 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安排 5000 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重点用于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收储贷款贴息和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薄弱环节的补助。

32.加大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力度。安排省级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 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等。抓实支持绿色铝、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支持绿色铝产业链向精深加工和终端制造延伸,硅光

伏产业链向电池片、组件及其配套延伸。加快配套电网建成投产, 保障绿色铝、硅光伏等重点行业用电需求。

33.促进旅游业复苏提质。省财政统筹安排旅游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约 20 亿元,落实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行业

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奖补等政策。加快兑现 2022 年对旅

行社和旅游演艺企业 5550 万元奖补资金。对文化旅游企业 2022 年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不超过 5%) 的 50%予以贴息。鼓励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A 级旅游景区开展门票降价促销活动,2022 年由省财政按减免额度给予 50%的补贴。2022 年发放 2 亿元文旅消费券、1 亿元自驾游电子油券。落实好暂退 10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金融信贷支持等纾困扶持政策。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研究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基金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各州、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开展核酸检测给予补贴。

34.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聚焦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一

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停减产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动态调整“白名单”企业范 围,加强与国家联动,推进省级“白名单”企业区域互认。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推

广“点对点”运输等做法,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35.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统筹民航发展基金 8 亿元以上,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机场运营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民航基础设施贷款项目给予贴息。省财政统筹航线培育专项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国际和地区航线、省内环飞航线予以补贴,支持航空公司开辟运营航线。用好中老铁路货运补贴专项资金,助力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政策。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等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当地政府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36.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

昆明、大理、西双版纳、红河、德宏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统筹推动昆明陆港型与西双版纳(磨憨)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发展,优化提升昆明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业态。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示范物流园区创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支持力

度。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积极争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融资。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

七、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4 项)

37.加大送政策进企业力度。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梳理停减产企业和重点企业名单,开展“一企一策” 联系服务,主动送政策到企业、到园区、到各类政策发力点,推动政策落实到“最后零公里”。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服务。

38.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加快实施“8+2”配套培育计划,重 点培养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 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

39.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依法依规加大已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统筹谋划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实施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招大引强专项行动等政策措施。强化“一把手”招商, 深入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加快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隐形冠军企

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

40.推动外资外贸稳定发展。推动中老铁路沿线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投资数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安排重大外商投资奖励,支持一批新项目签约落地。继续执行到位外资 2%的奖补政策,加快兑现 2021 年度外商投资奖励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大力支持新能源利用外资。实施“外资总部增能”计划,吸引外资企业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总部,鼓励跨国公司立足云南打造资金运营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建立完善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解决外资企业在滇营商便利等问题,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

八、保就业政策(6 项)

41.加大投入力度保就业。统筹安排就业、技能提升等补助 资金 35 亿元以上,失业保险基金 23.77 亿元,省级以上财政担

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 15 亿元以上,切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全

年城镇新增就业 50 万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行业群体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担

保和代偿机制。

42.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库” 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给予财政奖补,推荐免费入驻省级孵化平台。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并给予不超过 3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

1500 元,支持 1.5 万名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 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我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 3 年内到 25 个边境

县、市和 3 个涉藏县、市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 3 年

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按本专科生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不超

过 12000 元的标准进行代偿。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进

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 5 万元生活补助。

43.实施企业稳岗支持政策。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 60%提至 90%,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 30%提至 50%。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吸纳城镇失业 1 年以上人员、农村

脱贫劳动力就业 6 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44.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

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增百计划” 等政策落实。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4 亿元支持脱贫人

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对跨省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脱

贫人口安排不超过 1000 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脱贫人口安排公益岗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45.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

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引导, 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提高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能力。2019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36 个月)内按每户每年 144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应税费;
企业招用其就业的,与其

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36 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 7800 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应税费。2019 年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

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36 个月)内按每户每年 144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应税费;
企业招用其就业

的,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36 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 9000 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应税费。

46.支持创业带就业。专项安排省级就业补助资金 2500 万元,

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按规定给予 5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对纳入全国示范项目范围的,省财政给予 5000 万元奖补。支持打

造云南特色劳务品牌,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全年培训 60 万人次。

九、保基本民生政策(2 项)

4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 亿元,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全面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资产收益分红等赈济新模式。实施人均收入 1 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

48.兜牢民生底线。做好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 供稳价工作,实现“米袋子”、“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落实好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好中央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

金,压实各级政府责任,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助救助的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支持瑞丽和边境州、市等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恢复发展。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度。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煤矿瓦斯、交通运输、危化行业等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

贯彻落实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2

网络

稳经济 意见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我市落地落实,结合深化实施今年以来我市出台的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快发挥更大政策效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财政政策

(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

1.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 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   6 月 30 日前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

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可以分别自今年 5 月、

6 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3.各县区、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管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

4.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 等资金外,原则上本级财力安排的 6 月底前未分配完毕的待分资

金以及 9 月底前执行进度为 0 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上级资金、本级资金,及时清理收回。不能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清理上缴财政。

5.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将支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范围, 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库款收支协调联动机制、统一管理机制、督导监测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管理,“点对点”跟踪落实。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6.加快今年上级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 6 月底前基本

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 8 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

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 6 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对专项债项目实施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研判,每月一分析, 每季一总结

7.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台账, 分县区分项目加强分类指导,每半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

8.全面梳理可发债项目建设情况,实施关键项目清单管理。对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建设实施等原因形成专项债资金闲置的项目,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项目。

9.对专项债支出使用进度较慢的县区,将未实际支出额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跨区域调剂至管理使用良好、剩余项目资金有效需求多的县区使用。

10.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 身业务范围,主动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

11.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围绕 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公共服务、老旧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一批专项债券项目,加强专项债储备项目培训,提前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做好我市项目

储备申报工作。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2.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 构,今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 1%给予补助。

13.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密切对接省农业融资担保机构, 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确保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0.8%。

14.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全年支持超 1050 家小微外贸企业,拓展产业链承保,深化银保企三方合作,探索通过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渠道创新保单融资新模式,实现短期险保单融资增信保额超 80 亿元。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5.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 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16.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 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

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

17.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 10%-20%。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

18.做好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的政策引导和推 广应用工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服务,支持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 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

19.对于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于 200 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上的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诚信供应商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等保证金。

(六)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

20.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 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21.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22.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今年对市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

23.简化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明确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地区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 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24.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优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 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90%返还。此前已按 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25.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 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 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5 个行业企业,实施期限至今年底。

26.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

业保险的,按每人 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至今年底。

27.用好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推动市直部门惠企利 民财政补贴政策通过“粤财扶助”平台上线,实现补贴资金管理流程标准化、高效化。

二、货币金融政策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28.引导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 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快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今年底。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主动跟进融资需求,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督促运营机构扩大支持企业专项资金服务面,全年新增转贷服务规模 10 亿元。

29.引导本市汽车经销商金融企业对今年 6 月 30 日前发放的

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 6 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运输业的支持力度,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

30.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

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

31.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 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32.优化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对贷款适当延期或展期、免除罚息、完善续贷安排。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减免逾期罚息,对其中有续当需求的当户,可先行受理续当,适当延长当户缴纳前期利息及当期续当综合费用的期限,并适当下调当费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调整还款计划,减免租金利息和罚息。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适当降低融资利率,延长保理融资期限和减免罚息。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33.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用足 支农支小再贷款,落实国家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要求,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加

大对涉农、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探索“货币政策工 具+其他配套措施”模式,推动货币政策工具与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配套使用,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将对发放普惠贷款、制造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作为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竞争性分配的考虑因素。

34.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补助,对今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次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不高于

1%的贴息补助,并视贴息效果,对补贴时限给予适当延长。开 展首贷拓展专项行动,设立首贷服务中心,加强首贷金融服务对接。出台扶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贴息政策。

35.引导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 等融资。自今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 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支付上游企业账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针对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给予融资补贴或奖励。

36.规范深化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发挥省“中小融”

等供应链平台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与市供应链金融试点平台(简单汇)对接,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加强与产业链“核

心”企业数据合作,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赋能,便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缩短应收账款账期,防止高息套利。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推动简单汇平台在惠州服务超2000 家企业,提升解决链条企业融资规模。

37.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加大承保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给予企业保费补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引导行业加大力度探索银保合作。

38.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 押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等新领域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对接、质押融资扶持活动,将商标权质押融资纳入风险补偿基金保障范围,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实现30%增长。

39.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 加快再贴现办理速度,提升额度使用效率,对涉农、小微、科创、绿色等领域进行重点支持。建立科票通、绿票通机制,探索开展碳减排票据再贴现支持方案。

40.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巩固向小微企 业让利成果,力争总体实现 2022 年全市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

微企业贷款利率较 2021 年有所下降。

41.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透明,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收费的

情况坚决予以依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 2021 年以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加强存款准备金监测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释放资金投放到受疫情影响行业和涉农、中小微、民营企业。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42.争取创建市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强化对地方市场 利率指导和监测管理。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自今年 2 季度起在定价行为评估中对存款利率下行传导效果较好的金融机构进行 激励。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43.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加大拟上市企业储 备,制定市内企业境内外上市与产业企业债券融资方案,实施企业上市发债一站式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到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强化港股 IPO 企业的专业指导和深度培育。年内新增 5 家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44.做好债券发行窗口指导和培训宣讲,继续支持和鼓励金 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好“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利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绿色通道”发行债券。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

45.支持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惠州分公司落实建设“科技创

新专板”“专精特新板”“乡村振兴板”,建设惠州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与拟上市企业综合培育平台。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

度。

46.支持银行机构精准对接在惠省市重点项目,加大对水利、

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融工作。

47.引导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债权计划、股 权计划、公募 REITs 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全面组织梳理申报项目,动态建立全市公募 REITs 项目库。同时创新运营车辆保险产品,灵活投保方式,提供停驶停保、复驶复保服务,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抗疫经营能力,以优质的保险服务助力惠州实体经济发展。

三、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

(十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48.完善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运作机制,按照近期 能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原则梳理提出重点保障项目清 单,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加强与国家部委以及省直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省、市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协同配合,提速增效开展项目审批。

49.充分发挥市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和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

用,对照省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的项目清单,动态编制调整市关键项目清单,实施“挂图作战”。督促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 建立完善县、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统筹指挥调度机制。市重点项目按照“在建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计划 120%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目标,全力加快建设。

50.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在国家批准我省生态 保护红线成果前,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且在用地预审时已组织开展不可避让论证的,用地报批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不变且面积不超过预审占用面积 10%,原则上可不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

51.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 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
对具备开工条件且有条件尽快开工的建设项目,先行受理环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待要件完成后予以批复。

(十四)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

52.今年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重大水资源配置、 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动稔平半岛大亚湾供水工程年内开工建设,新开工 45 宗(中型 2 宗、小型

43 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西枝江堤防(永良围和三联堤)达标加固工程、石湾灌区和沙田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进度,配合推进深汕合作区供水工程建设。落

实省的农村集中供水激励奖补政策,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 提质改造工程。

53.配合省开展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 进淡水河防洪排涝工程、潼湖流域洪水出口通道整治工程、永汉河防洪提升工程、赣深高铁惠州北站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前期工 作,加强小金河长命湖临时蓄滞洪区和惠州水网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论证,多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动工建设。

(十五)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54.加快广汕高铁惠州段和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建设。年内建成广惠高速金龙互通,加快推进惠霞高速、惠龙高速、深汕西高速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实施环稔平半岛高速公路、惠河高速改扩等项目,完善“九横八纵三加密”高速公路网。加快“丰”字交通主框架建设,推进南北轴线(惠霞高速)、  沿江轴线(惠肇高速)、东西轴线(惠坪高速)建设,各县、区进一步完善“五横五纵”骨干快速路网建设,强化与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的互联互通。

55.加快惠州机场改扩建(含飞行区扩建)项目建设,推动

临空产业发展。推进荃湾、东联及碧甲港区进港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加快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通用码头、荃美石化码头项目、荃湾港区 5 万吨级液化烃码头等项目建设。

56.加快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段建设;
会同深圳市推进

深惠城际坪地至沥林北段、深汕铁路(惠州段)前期工作,加快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推动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 启动国道 G355 改造工程、完成国道 G324 改建工程惠东段,推进国道G324 北上项目前期工作,年度新建国省道约 82 公里、“四好农村路”约 199 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20 座、村道安防建

设里程 162 公里。加快推进惠城中心区“两环十射”进出城快速路网建设,进一步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启动南山快速、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叉口改造建设工作,持续推动三环东路、惠澳大道、四环南路等主要道路快速化改造。完善惠城中心区过江交通体系,推进鹅城大桥建设,加快金鸡大桥、湖山大桥等过江通道前期工作。

(十六)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57.持续在城市新区新建、改扩建道路统筹实施一批缆线管 廊建设,以适应我市城市发展阶段和城市建设实际需要,年内改造惠城区南坛、下埔片区 12.6 公里燃气老旧管网。

58.落实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推 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十七)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59.紧密跟踪国家和省的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有针对性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做深做实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衔接推进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在惠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对入库项目优化

审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优先配置要素指标,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60.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开展重点领域科技 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工作,鼓励和指导有能力的大中小企业联合体、民营企业参与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攻关,推动我市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1.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全年推动 500 家工业企业开展技

术改造,力争完成年度技改投资 285 亿元,推动 250 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发展信创产业,提升 信创产品和服务在党政机关日常办公、业务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应用的广度深度。

62.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 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梳理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投资机会,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领域。

(十八)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63.着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64.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

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 困。按省要求对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 金、宣传推广等服务费予以补贴。

65.加强与平台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关保供平台企业“白名单”,加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疫情发生后优先解封, 保障其正常通勤运行,畅通线上购买、线下配送的供应渠道,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技术研发,提升线上线下联动服务能力。

(十九)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各领域消费。

66.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应用、汽车促销活动,全面落 实省的以旧换新等专项行动,推动汽车消费提质增效。

67.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优化交易服务流程,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迁出辖区业务延伸下放到全市 26 家二手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68.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措施, 凭借居民身份证可以直接办理购车注册登记业务,办理网点扩大至全市 23 家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

69.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基本实现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 100%全覆盖。

70.鼓励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 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的促销力度,推动我市家电升级换代。举办“惠民乐购”家用电器购置 补贴活动,安排 750 万元奖补资金,对在活动期间购买活动范围内家电消费者给予最高 15%补贴。

71.鼓励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联合促消费。引导家电生 产企业开展产品回收,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计划。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72.开展全市“惠民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总金额 6000 万元;
鼓励推动商贸、餐饮、零售、家用电器、文旅、住宿、体育各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惠民让利优惠活动,与消费券活动叠加促销。鼓励各行业协会、大型商贸企业积极举办促消费活动,对行业协会牵头主办市级促销活动宣传推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 50%给予补助,单个行业协会最高补助 30 万元。鼓励各县区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至年底。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二十)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73.加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 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出台实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500 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奖补政策,保障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粮。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全力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相关政策要求。积极落实涉农保险工作,将我市主要粮食类作物水稻、玉米和马铃薯全部列入保险范围,实现保险全覆盖。

74.做好农资保障供应,对接争取国家、省增加在我市化肥

储备及投放,积极配合做好钾肥进口工作。

(二十一)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75.推进丰达电厂二期、大亚湾西部综合能源站、大唐博罗 园洲、华电东江、国家能源集团惠州热电二期等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平海电厂二期、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联产、华能龙门、博罗龙溪热电、丰达电厂三期、华电东江二期等天然气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重点电网工程,推进 500 千伏崇文至紫荆线路工程今年上半年投产。

76.加快中广核海上风电场二 PA、PB 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第四季度开工建设。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并举,加快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年内编制并印发惠州市光伏发展专项规划,加

快推进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力争今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 40 万千瓦。加快惠州中洞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

(二十二)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

77.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督促煤电企业签订今年煤炭 中长期合同,多渠道保障电煤供应。全力保障惠州荃湾煤炭码头生产运营,为电煤供给提供港口基础服务功能。推进港内铁路升级改造,提升煤炭运输保障能力。

(二十三)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78.完善储气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有机 结合、互补联动的天然气储备体系。

79.积极落实国家、省级石油储备。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二十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80.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从2022 年 5 月起,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实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的政策。

81.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强价格监管,着力查处收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对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经营者市场行为加强

监管,依法查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

82.落实国家要求,今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 降 10%。

83.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 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引导金融服务机构有序参与电子担保业务,持续推进电子保函在招标投标领域中的应用。

(二十五)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84.落实国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今年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

85.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86.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款政策优惠。可统 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87.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租用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 给予租金缓缴或减免支持,对标准厂房出租方减少的租金收入给予补助。鼓励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实施面向初创小微企业及优秀团队适度减免租金等优惠措施。

(二十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

度。

88.用好国家和省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

创新、普惠养老等专项再贷款,推动有关行业健康发展。

89.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惠州机场及航空物流等相关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提供便利化综合金融服 务。

90.密切对接国家和省财政部门,统筹财力落实航线补贴政 策,支持惠州机场安全能力建设、运营及航线网络拓展等。

91.鼓励港口企业减免特定时期内的货物堆存费,给予外贸客户在集装箱码头的免费堆存时限。外贸企业进出口货物海关查验环节无问题的,免除与海关查验工作直接相关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鼓励航运公司减免特定时期内的滞箱费。

92.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支持文化旅游、餐饮住 宿等受疫情影响行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提出纾困企业名单,报金融监管部门汇总,对接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合理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缓解

企业资金压力。

93.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依托惠州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创新提供“信易贷” 产品和服务,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94.积极争取省财政文旅企业纾困资金,扶持重点旅行社、A 级旅游景区、文化艺术院团、演出场馆等文旅企业以及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

(二十七)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95.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的疫情防控措施,县镇村在执行标准、执行力度上要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放大、层层加码。低风险的地方不能随意限制人员流动, 有疫情的地方不得在“三区”之外,随意扩大范围禁止堂食、关停生产营业场所。

96.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 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协调解决防控、用工、原材料供应等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对生产型外贸企业进口重点原材料给予进口贴息支持,提高企业抗贸易

风险能力,对企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和汇率避险业务给予支持,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国内市场,以跨境电商综试区为抓手打造外贸发展新模式,增强金融服务外贸实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重点外资项目落地见效,强化外贸企业服务保障。

97.引导各县区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 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98.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排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效率。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 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 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采取“线下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云上供需对接”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方式, 帮助本土企业进入国内龙头制造业企业供应链体系。

99.支持小微企业晋档升级,对首次“新升规”工业企业奖

励 20 万元,对“新升规”当年产值超 1 亿元(含)且次年工业

增加值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增加奖励 10 万元。支持企业成长壮大, 对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 20%(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的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首次达 10 亿、50 亿元和 100 亿元

的,分别奖励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

(二十八)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100.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 限制,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强运输保障,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
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

101.对工业企业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申尽申”“应发尽发”,保证重点物资物流通畅,提高工业企业生产物资保供水平。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货运车 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开展物流保通保畅督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立行立改存在问题。全面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和故障车辆保障工作。

102.外地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惠州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所在地政府视同本地居民纳入监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二十九)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103.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在我市建设煤炭、油气、铁矿石、 粮食等大宗商品储运基地。

104.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惠州)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增 强惠州物流枢纽中心功能。推动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布局 4

个市级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每个县、区布局建设 1 个以上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

105.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积极参与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网建设,贯通重要农产品产地预冷、冷链运输、销区冷储、冷链配送等环节。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优势,将我市优质农产品推向大湾区及国际市场。

106.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支持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农产品田头综合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零售企业拓展县域市场、下沉品质商品和服务进行补贴。推进龙门县、惠东县(国家级)和博罗县

(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建设。

107.积极对接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推动我市有关企业列入白名单并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

108.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 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在市级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支持菜篮子生产

基地建设等,支持全市冷链物流在建项目争取中央、省冷链专项发展资金。

(三十)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109.加快推进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中海壳牌三期等重 大外资项目,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交流会等重大招商活动,锚准“2+1”现代产业集群方向,谋划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的重大外资项 目,争取纳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专班,持续跟踪服务。

110.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 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外资企业可凭在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获得的鼓励类项目信息确认结果直接到海关办理相关免 退税手续。引进更多 10 亿元以上项目落户惠州投资建设,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支持埃克森美孚公司在惠设立研发中心,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11.对通过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按照规定给予 专项资金资助。密切对接省,及时将省财政给予辖区内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外资研发机构,以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的补贴资金拨付给有关单位。对世界 500 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惠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可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112.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

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不超过等值 1000 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113.充分发挥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作用,建立完善与在粤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对接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欧美、日韩等驻华商协会及投资促进机构等,组织开展系列线上线下招商活动。开通绿色通道,“零收费” “零跑腿”“不见面”为企业办理涉外商事证明服务,提升营商便利化服务。

114.研究完善境外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指引,便利外商来惠。为外资企业派驻惠州的外籍员工及家属、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全球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客户来华提供便利。

六、保基本民生政策

(三十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115.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 2022 年 6 月至

12 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认定为断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16.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 2022 年 6 月至 12 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

报送征信部门。

117.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缴存额的 50%,每人每月不超过 800 元。2022 年 6 月至 12 月期间,每人每月可提取一次。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在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十二)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

策。

118.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机制,加大对吸

纳跨市和市内跨县区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促进非户籍常住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119.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数量,新市民属于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三年内的,可申请最高额度 50 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

款。新市民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最高 500 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20.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人口因素,做好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安排。发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21.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结合乡村实际开发

公益性岗位,推荐 3 家示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发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培育发展农村电商。按照国家部署拿 出 5%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缓解企业结构性用工短缺。年内计划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2 万人次以上。

122.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探索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实现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兼容互补,加快以工代赈项目落地见效。支持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 态林业、农村供水等工程项目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建设。可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村级组织,农民工匠承接微小工程、技术含量不高的小项目。

(三十三)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123.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市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124.用好中央和省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积极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开展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群众排查救助专项行动,健全社会救助政策和关爱服务。实施兜底民生

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覆盖。

125.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 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标准,不断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

126.针对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地区加强管控,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重要民生物资价格监测。开展长者助餐服务试点,鼓励诚信良好的餐饮企业为助餐点提供配餐助餐服务,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对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127.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以及省

65 条实施意见,制定市 75 条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开展“雷霆行动”专项检查,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非煤矿山、城镇燃气、消防和民航 安全等 12 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抓好三防工作,落实强预警强联动强响应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守土尽责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以钉钉子精神下更大力气抓好国家和省、市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要靠前发力、适度加力,推动实施方案尽快落地见

效,尽快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助企纾困政策知晓度,推进惠企利民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二)加强指导协调。市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任务的落实工作负总责,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各牵头单位近期要抓紧对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加强对县区落实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的,原则上应于今年 6 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动态监测,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近期,要参照国家和省做法会同市有关单位对全市稳增长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反映基层一线在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支持解决,定期向市政府汇总报告实施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

贯彻落实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3

网络

稳经济 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 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我市落地落实,结合深化实施今年以来我市出台的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快发挥更大政策效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财政政策

(一)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 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 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

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的留抵退税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3.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2022 年至 2024 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中小微企业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

具,单位价值在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4.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管资 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

5.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 资金外,2022 年 8 月底前未分配下达的当年预算资金,以及未使用完毕的上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当年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单位实有账户管理,严 格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清理上缴财政。

6.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

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将支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范围, 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7.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直达机制,将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对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实施专项调拨。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8.加快 2022 年已下达我市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节奏,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按照 2022 年专项债券在 2022 年 8 月底前基本支出完毕的要求,加大专项债券支出,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 2022 年 6 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

9.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分地区分项目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
每半月集中研究调度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10.对确因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致短期内难以推进建设或债券资金需求少于预期等原因形成资金闲置的项目,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项目。对专项债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益差的县(市、区),按未实际支出额度的一定比例收回,按程序调整至使用管理好、有效需求多的县(市、区)。

11.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对 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

12.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在现

有符合发债条件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9 大领域基础上,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公共服务、老旧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谋划一批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尤其加强符合条件的资本金债券项目谋划,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3.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 构 2022 年新增的单户融资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在省按业务 发生额的 1%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 0.5%补助,单个融资担保机构我市最高补助 20 万元。

14.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补助,对 2022 年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省融资再担保机构及国家融资 担保基金授信范围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对实际代偿损失的 20%给予补偿,对再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单个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费最高补助不超过 20 万元。

15.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我市“政银保”业务。进一步扩大“政银保”融资项目风险补偿资金池,增加合作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6.落实省对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较大的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奖补政策,支持更多合作融资担保机构聚焦

支小支农主业。

17.充分利用好省农业融资担保机制,支持放大支农助农效 应。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对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率不超过 0.8%的给予担保费全额补贴,确保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0.8%。

18.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 保险,对企业缴纳保费金额的 10%给予补助。推动超 1000 家上年度出口额不超过 300 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免费享受小微专项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服务所支付的资信调查费、资信报告费等给予 50%的补助支持。拓展产业链承保,深化银保企三方合作,创新保单融资产品,努力提升短期险保单融资增信保额。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9.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 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推动招标人按规定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联合体方式参与,鼓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进行合法分包。

20.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

项目,预留采购项目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

21.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将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 10%-20%。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财政部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

(六)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

22.落实国家和省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 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 2022 年底。

23.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 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 2022 年底。

24.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 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且累计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费

款所属期自 2021 年 4 月起至 2022 年 3 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所属期企业养老保险费

(不含个人缴费)的 5%给予补贴,每户不超过 5 万元。符合税

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

25.简化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按照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地区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 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26.优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 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返还,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2 年底。此前已按 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27.落实国家和省政策,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

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 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 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5 个行业企业,实施

期限至 2022 年底。

28.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 业保险的,按每人 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至 2022 年底。

29.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文化 旅游、餐饮住宿、商务服务、批发零售、演艺等从业人员不少于5000 人次。

二、货币金融政策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续还本付息。

30.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 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对自主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的,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

31.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 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32.优化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适当延期或展期、免除罚息、完善续贷安排。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酌情减免一定逾期

罚息,对其中有续当需求的当户,可先行受理续当,鼓励适当延长当户缴纳前期利息及当期续当综合费用的期限,并在原有月综合费率基础上酌情下调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调整还款计划,酌情减免租金利息和罚息。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适当降低融资利 率,酌情延长保理融资期限,减免罚息。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33.积极争取省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落实国家和省

2022 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要求,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叠加地方资金激励,按照 2022 年

6 至 12 月运用再贷款资金额度同比增速进行排名,给予奖励。

34.成立江门市线下首贷服务中心,为首贷户融资提供专业 化服务。落实省对“首贷户”贷款贴息补助,对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次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不高于 1%的贴息补助,并视贴息效果,对补贴时限给予适当延长。

35.指导金融机构和国有商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 等融资。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 1%的额度给予奖励。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由行

业主管部门收集融资诉求,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支付上游企业账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针对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给予融资补贴或奖励。

36.规范深化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发挥“中小融”等 供应链平台作用,加强与产业链“核心”企业数据合作,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赋能,便利中小企业进行融 资,有效缩短应收账款账期,防止高息套利。

37.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 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给予企业保费补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引导行业加大力度探索银保合作。

38.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 押和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等新领域质押融资,年内融资 30 亿元以上。

39.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款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 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给予奖励资金。

40.实施普惠小微法人贷款贴息,对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新发放且贷款期 1 年以上(含 1 年)、符合人民银行口径

的普惠小微法人贷款实行贴息支持,贴息额为法人贷款头三个月内实际需支付利息的 5%,单个法人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41.督促金融机构利率、费用公开透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收费的情况坚决予以依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 2021 年以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42.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43.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扩大“金种子”企 业范围,加大拟上市企业储备,制定省内企业境内外上市与产业企业债券融资方案,实施企业上市发债一站式服务。

44.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到境外公开募集股份 及上市。加强与广发证券等优质券商合作,强化港股 IPO 企业的专业指导和深度培育。

45.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好“三农”、 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大企业利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绿色通道”发行债券。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

据从债券市场融资。推动我市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

46.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 2022 年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

上市挂牌的企业分阶段奖励,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
对我市上市

企业开展再融资并投放在江门的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

元;
对在北交所上市挂牌的企业分阶段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47.鼓励我市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板” “乡村振兴板”、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及拟上市企业综合培育平台挂牌。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

度。

48.支持银行机构精准对接省、市重点项目和关键项目,在

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融工作。

49.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股 权计划、公募 REITs 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

三、稳投资促消费政策

(十三)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

50.强化重大项目会审机制,成立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专班,梳理制定重点保障项目清单。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审批时

序,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市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协同配合,强力督导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提速增效开展项目审批。

51.发挥市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每季度动态编制调整市关键项目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建立完善各县(市、  区)重大工程项目指挥机构,确定各自关键项目。省、市在建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计划 120%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储备项目加快开工。出台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围绕交通、水利、能源、引水灌溉、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上水平的大项目好项目。

52.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在国家批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成

果前,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且在用地预审时已组织开展不可避让论证的,用地报批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不变且面积不超过预审占用面积 10%,原则上可不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已列入省关键项目清单的项目,所需用地用林指标争取由省协调解决。用好上级政策,分级分类争取国家和省指标。实施《江门市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指引(试 行)》,对通过市招商联席会议审议或备案的工业项目,按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用地指标。

53.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

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
对具备开工条件且有条件尽快开工的

建设项目,先行受理环评,待要件完成后予以批复,先行组织开 展审查等工作。

54.实施差别化节能降耗激励,推进能耗指标高效利用,保 障重点产业项目优先用能。加强用能预算管理,市级层面预留一定总量指标,统筹支持总投资 100 亿元以上或年度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用地保障、相关规划等加强窗口指导服务。

(十四)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

55.2022 年再开工一批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江堤加固工程、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切实提高水安全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提质增效工程。

56.按省的部署,协同推进珠中江供水一体化工程、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甜水水库、大马河水库工程、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立项审批,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奠定基础。

(十五)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57.加快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建设,推动深江 铁路、珠肇高铁珠海至江门段年内在我市境内动工建设。年内建成中开高速江门段,加快黄茅海跨海通道、银洲湖高速、中江高速、江鹤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力争广台高速开平至台山段年内动工,加快广佛江珠城际、南新高速、江肇第二高速、深圳至南

宁高速江门段前期工作。

58.建成江门大道三江至南门大桥段和会港大道一期工程, 加快江门大道会城至崖门段、国道 G325 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扩建工程、国道 G240 新会会城至牛湾段改扩建工程、国道G240 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滨江快线、南北大道、国道 G325 鹤山桃源至址山段、国道 G325 开平百合至恩平圣堂段改扩建工程、顺鹤高快速通道、桃双干道等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年度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237 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 20 座。

59.积极参与大湾区港口群建设,加快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

程、广海湾鱼塘港建设。推动广海湾作业区进港航道及防波堤工程前期工作。依托江门高新港和崖门出海航道,提质发展西江航运,整合港口及航运资源,促进临港产业发展。加快台山通用机场可研编制,力争年内动工建设。优化恩平通用机场选址。开展支线机场和新通用机场选址研究。

(十六)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60.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落实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 推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十七)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61.密切跟进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针对

性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做深做实前期工作。衔接推进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涉及江门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对入库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优化配置要素指标,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62.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对立项的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最高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的资金扶持。推动市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3.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动 500 家企业开展技术改

造,全年推动 220 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发展信创产业,提升信创产品和服务在党政机关日常办公、业务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应用的广度深度。

64.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对 2022 年第二、三季度新增设备投资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其投资额的 1%给予资金奖励;
对第二、三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 500 万元及以上(设备到位并投入生产)的制造业企业,按其设备投资额的 10%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100 万元,原则上两种奖励不重复享受。“一企一策”企业不享受此项支持措施。

65.发布产业招商地图,瞄准 500 强、大型央企、跨国公司、上市公司,谋划引进一批产业链招商项目,推动土地精准招商和项目高效落地。鼓励新投资或增资扩产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对

2022 年新引进(含增资扩产)的、承诺 2 年内固定资产投资累

计达 10 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当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 2

亿元,可给予一次性 1000 万元奖励。

66.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镇综合开发、 交通、生态环保、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产业投资基金、PPP 模式、股权投资、综合开发模式等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用资本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梳理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投资机会,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领域。深入开展省级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鼓励华侨华人在江门人才岛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形式进行股权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奖

励。

67.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优化土地供应方式,推行“标准地” 供应、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带项目”“带方案”出让、混合产业供地等多种供地模式。园区工业用地提升容积率、 建筑密度无需增缴土地出让金,支持工业物业分割转让给产业链企业,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按建筑面积给予财政奖补。年度新增工业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 30%,年度出让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出让二三产业用地面积的 30%。

68.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围绕交通、水利、保障性租赁住房、

水电气等市政设施、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闲置土地等领域, 探索通过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兼并重组、产权交易等方式,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69.积极扩大农业农村投资,2022 年建设 8 万亩高标准农田, 升级改造绿色发展 2 万亩养殖池塘,引进都市农业、设施农业项目,谋划建设海洋牧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一批预制菜产业项目,全链条发展陈皮、大米、鳗鱼、马冈鹅、茶叶、禽蛋产业。以乡村振兴示范带为载体,加大乡村产业招商力度,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

(十八)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70.落实国家、省关于平台企业经营者合规指引的要求,促 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71.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 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 困。落实省有关政策,对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服务费予以补贴。鼓励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对参与线上促销活动的费用予以补贴。

72.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 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将相关平台企业纳入保 供白名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

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

73.推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和企业引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给予资金扶持。

(十九)提振重点领域消费。

74.继续促进汽车消费,延续“新春暖企惠企十条”中促进新能源和“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消费补贴措施,追加购车专项补贴 2000 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鼓励摩托车“以旧换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补贴。

75.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于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全市党政机 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文化体育场馆,以及旅游景点、公园等按照不低于既有车位数量 10%比例建设公共充电桩;
新建住宅小区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充电设施,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既有物业小区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充电设施应建快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配建充电设施;
推进扩展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
新建加油站要配建充电设施。实现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 100%全覆盖。年内建设公共充电桩不少于 1000 个。

76.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

放标准小型非运营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 ‘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全面落实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77.落实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 政策,推行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购车上牌,放宽流动人口在我市购车条件。

78.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鼓 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的促销力度,推动我市家电升级换代。建立江门市家电销售联盟,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加大对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度。

79.鼓励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联合促消费。鼓励我市家 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80.鼓励各县(市、区)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 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消费,活跃市场消费。开展 2022

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派发 3700 万元消费券,促进房地产、建材、家居用品、家电等消费。积极发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商贸企业等市场主体推出让利促销措施,激活社会消费。

81.举办夜侨都消费节、江门直播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

励和引导商(协)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商业综合体、品牌超市等推出汽车、家电、美食等优惠。培育“江门茶饮”“侨都咖啡”等特色消费品牌。2022 年至 2023 年对“十大夜间经济集聚区”分别给予每年 10 万元资金支持,由镇(街)统筹用于夜间经济集聚区培育、提升。

8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调整房地产限购政策,实施限售政策,支持刚性、改善性和新市民住房需求。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满足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

83.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 限,推动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出让地块周边配套的教育、医疗、交通、休闲等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布开工、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确保按时完工投入使用。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二十)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84.加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 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保障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目标任务。加强全市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全力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持续深化产销合作,组织粮食企业参加各类

粮食交易大会。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预案,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相关政策要求。

85.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加快推进金岭粮库扩建工程、 台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珍香米业二期、开平市粮食仓储加工及物流项目、鹤山市粮油储备库新建项目等一批粮库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86.发挥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做好农资市场保供稳 价工作,强化进口化肥法定检验,对进口化肥给予通关便利。

(二十一)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87.推动新会双水“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尽快投入商业 运行,加快推进开平翠山湖燃气热电联产、台山工业新城分布式综合能源站等在建重点电源项目建设,2022 年新增电力装机容量 120 万千瓦。加快推进鳌峰站配套 220 千伏线路工程、江海

110 千伏网架完善工程、岱建(高新)输变电工程等重点电网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发电能力以及电力输送能力。

88.加快开工建设、谋划储备一批能源项目。争取省支持我市清洁煤电项目纳入省新增支撑性和调节性煤电项目建设计划, 并纳入国家电力规划,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动工。开展可再生能源布局研究,编制光伏发展专项规划。推进纳入 2022 年省开工建设计划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新会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全面铺开全市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完成竞争性配置。

推动珠中江天然气干线项目年内完成立项。推动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开展鹤山燃机热电联产、开平翠山湖燃气热电联产二期,以及台山、鹤山抽水蓄能等 项目前期工作。

(二十二)提高煤炭、天然气储备能力和水平。

89.推动发电企业完成煤炭、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确保燃煤发电企业存煤可用天数达到省要求。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争取省支持在广海湾建设 LNG 战略储备基地,提高天然气储备能力。

90.鼓励现有加油站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加设光伏、 充电桩、加氢储氢设备等,推动升级为综合能源站。

(二十三)强化电力安全保障。

91.建立健全电力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完善地方电厂顶峰电 量临时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地方电厂应发尽发,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公共服务用电,切实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和供应链用电需求,进一步细化执行策略。

92.大力实施电力市场化需求侧响应,积极推进全市可调节 负荷聚合响应调控,鼓励和引导高载能工业负荷用户参与需求侧响应,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二十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93.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 实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的政策。

94.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 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95.落实国家要求,2022 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 10%。

96.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 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 5%。支持供应商以保函代替保证金,推广使用电子保函。

97.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 险项目、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公布项目审批流程图和审批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大力推广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和跨层级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域内无差别服务。

(二十五)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98.落实国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减 免政策,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 年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

99.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100.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款政策优惠。县

(市、区)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101.鼓励各县(市、区)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加快办理报建、确权等手续,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以幢、层为基本单位分割登记和转让,并允许其按幢、层进行抵押贷款。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租用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给予租金缓缴或减免支持,各县(市、区)对标准厂房出租方减少的租金收入给予补助。鼓励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实施面向初创小微企业及优秀团队适度减免租金等优惠措施。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102.降低制造业企业厂房租金成本,对 2022 年前三季度在

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内新租用厂房 1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实际生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自实际生产当月起给予租金 5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50 万元。

(二十六)加大助企纾困支持力度。

103.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对规上制造业企业,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比 2021 年增长 10%及以上的,按照 4-12 月比 2021

年同期净增长额每增加 1500 万元奖励 1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每个企业最高奖励 50 万元。

104.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项目融资,对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项目贷款 2022 年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予以 30%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105.启用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构建 7×24 小时“即接即办”快速响应体系,提供更便捷、更精准的暖企惠 企安企服务,及时解忧纾困。

106.出台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措施,2022 年安排不少于 1000 万元,鼓励批零住餐业增收,促进商贸企业“小升规”,引导企业产销分离,加强商业品牌建设,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促进消费提档升级。

107.鼓励港口企业减免特定时期内的货物堆存费,鼓励航运公司减免特定时期内的滞箱费,倡导港航相关企业减免外贸进出口相关物流操作费用。

108.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参加“粤贸全国”重点展

会和经贸交流活动的企业展位费给予一定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109.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仓业务,对纳入省认定的公共海外仓项目、江门企业自建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江门企业使用公共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产生的费用给予支持。

110.支持外贸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 方式参加境外展会,对企业参加《2022 年江门市重点展览计划》的境内外、线上线下展览会发生的展位费等费用给予资金扶持。

111.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企业开展保税物流中心 进出境货物和跨境电商进出口给予资金扶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建设风险控制平台,按风险控制平台建成当年的实际建设或使用费用的 50%给予资金扶持。对保税物流中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和邮快件进出口分拣清关中心、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施维护及改造的发展费用给予资金扶持。

112.用好市政府与海关会商机制和“关地企”直通车机制, 提升企业对RCEP 经贸政策的运用能力。支持企业提升海关信用等级,引导企业成为 RCEP 项下“经核准出口商”,对首次获得中国海关《AEO 认证企业证书》认证企业类型为“高级认证” 的,给予每家企业 5 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进口跟民生紧密相关的食品和日常消费品,对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第一至四类商品的给予资金扶持。

113.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支持文化旅游、餐饮住

宿、批发零售、演艺、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行业,各 主管部门提出纾困企业名单,报金融监管部门汇总,对接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合理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114.加大文化旅游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我市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在 2022 年下半年新增(续期、展期视同新增)贷款利息按照同期 LPR 计算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5 万元,期限最长 6 个月。

115.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进一步创新优化线上信用贷款产品,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大力支持餐饮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简化股权出质登记程序。

116.积极争取省文旅企业纾困资金支持我市文旅企业。统筹市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旅行社、A 级旅游景区、精品民宿、星级旅游饭店、文化艺术院团、演艺机构、重点体育机构等文旅体 育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升规的精品民宿,每

家补助 10 万元;
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或缓交旅游质量保证金按 100%比例执行,补足时间延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追加派发一批文旅体育消费券。

(二十七)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117.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的疫情防控措施,市县镇村在执行标准、执行力度上要保持一致, 不得擅自放大、层层加码。低风险的地方不能随意限制人员流动, 有疫情的地方不得在“三区”之外,随意扩大范围禁止堂食、关停生产经营场所。

118.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积极落实省市联动和区域互认, 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

119.积极引导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建设并用好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保障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

120.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排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效率。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 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

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

(二十八)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121.全面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

122.保证重点物资物流通畅,对工业企业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申尽申”“应发尽发”。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持 续推进高速公路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 通行费 85 折优惠措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123.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本市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纳入监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 所需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十九)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124.积极争取省支持我市建设煤炭、油气、粮食等大宗商品 储运基地。

125.畅通国内外物流通道,加快珠西铁路货运枢纽规划建设,推动江门北站提质改造年内启动建设,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中老班列。

126.推动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江门市级农

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 3 个县级区域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广东应急物资保障基地(粤港澳大湾区物资储备区域库)及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 建设。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

127.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建设江门市冷冻厂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开平天平二期、新会区供销社现代农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完善县域冷链物流储配中心 2 个、镇村冷链物流储配仓 4 个。化解农产品流通障碍, 开展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组织企业申报农商互联资金。

128.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县域流通服务 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农产品田头综合服务中心。

129.积极对接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推动我市有关企业列入白名单并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

(三十)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130.加快推进亚太森博、依利安达建滔电子工业园、威立雅PCB 产业园等重大外资项目,持续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链长制” 招商,谋划引进一批重大外资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重大外资项目专班,持续做好跟进服务。

131.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 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外资企业凭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获得的鼓励类项目信息确认结果直接到海关办理相关免退税手续。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32.支持外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的外资研发机构,以及对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评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市财政按照规定给予专项资金资助。其中,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世界 500 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江门市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133.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

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推动江澳信用评级互认,鼓励江门市企业在港澳地区发行债券。用好政策性银行低息长期贷款,争取进出口银行加大对我市进出口企业信贷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提供国际结算、担保和贸易融资等的贸易金融服务。

134.发挥市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作用,建立完善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对接欧美、日韩等

驻华商协会及投资促进机构组织开展系列线上线下招商活动。

135.完善境外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指引,便利外商来江。为外资企业派驻江门的外籍员工及家属、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全球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外贸企业重要海外客户办理来华邀请函和出入境手续提供便利。

六、保基本民生政策

(三十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136.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137.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月

应缴存额低于 1000 元(含 1000 元),每月可提取额度上限提高

至 600 元;
当月应缴存额高于 1000 元,每月可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当月应缴存额的 60%。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缴存职工可享受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均 上浮 10%。

(三十二)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

策。

138.落实省级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统筹资金

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倾 斜,增强各县(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促进非户籍常住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 务。

139.支持新市民创新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 保贷款扶持范围,新市民属于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三年内的,可申请最高额度 50 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新市民创办

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最高 500 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40.实施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 在我市就业、租房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大专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 15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享受最长期限 1 年,该补贴与“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141.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 设用地规模。健全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2022 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超 2000 套。

142.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参加第二届广东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振兴帮扶车间, 用好村级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乡村服务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粤菜

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大力实施“园区技校”项目,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缓解企业结构性用工短缺。

143.在全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2022 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实施 2 个以上, 今后逐年增加。支持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林业、农村供水等工程项目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建设。

(三十三)完善社会民生保障措施。

144.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 制,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低保 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扩大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保障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

145.用好中央和省财政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合理提标扩围, 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 950 元/

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 1520 元/人/月,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分类实施单独纳入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低保渐退、养老服务等措施。

146.开展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排查救助专项行动,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统筹救助资源,针对救助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对因疫因灾导致基

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无收入来源的家庭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 救助”方式落实跟进救助。

147.加强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对发生疫情的地区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重要民生物资价格监测。鼓励诚信良好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对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148.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持续抓好“三防” 和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强预警强联动强响应机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守土尽责抓落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地实际,以钉钉子精神下更大力气抓好国家、省、市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要靠前发力、适度加力,推动实施方案尽快落地见效,尽快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助企纾困政策知晓度,推进惠企利民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

“直达快享”,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二)加强统筹协调。六大类政策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做好政策宣传、落实及跟踪评价等。其中,财政政策由市财政局负责,货币金融政策由市金融局负责,稳投资、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促消费政策由市商务局负责,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保基本民生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抓紧对所负责的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的,原则上应于今年 6 月上旬前全部完成。对事权在国家或省的政策举措,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跟进、主动汇报、积极争取。

(三)加强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动态监测,综合

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对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

稳经济会议讲话 1

网络

稳经济 讲话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统一

思想、凝心聚力,扎实苦干、攻坚克难,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快增长,顺利实现上半年“双过半”;
二是主导产业持续壮大,五大产业突飞猛进;
三是项目支撑坚实有力,两次项目观摩评比,比出了压力、比出了干劲;
 四是城市建设提质提速,美丽省会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五是发展环境更加优良,一批大企业来石投资兴业,“XX 速度”和“XX温度”凸显;
六是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实践证明,市委、市政府作出“今年是经济总量过万亿、

实现弯道超车的支撑之年、关键之年”这一判断是符合 XX 发展实际的,我们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扎实的、成效是明显的、未来是可期的;
实践证明,XX 的干部队伍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广大人民群众是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的;
实践证明,干工作关键在于上心不上心、真心不真心、用心不用心,只要上心干、真心干、用心干,工作就一定能实现突破、见到起色、取得成效。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20D胜利召 开,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

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稳是前提、进是方向、改是动力。一

要看到成绩,进一步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我们办成了许多过去

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情,打开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更为关键的是广大干部在抓发展中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加快发展、跨 越赶超的信心大大增强了,精气神上来了,形成了大干快上的良好势头。只要继续保持拼搏向上的精神状态,埋头苦干、久久为

功,就能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蓝图变为精彩现实。二要看到问题,

进一步找准目标、迎头赶上。在对标补差中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改进工作,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发挥好后发优势。三要看到机遇,进一步积极抢抓、大干快上。用好国家和省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四要看到挑战,进一步坚定不移、奋发向上。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

“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在前进道路上行稳致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用 好支撑之年、关键之年的每分每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千方百计保持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确保圆满或超额完成全年 7300 亿元的目标任务。

要聚焦重点发力,强力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稳住

经济大盘要在抓调度帮扶、抓政策落实上下更大功夫。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度,对完成较好的指标,继续抓紧抓牢;
对完成

较差的指标,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尽快赶上。二是产业发展要

在抓企业培育、抓园区升级上下更大功夫。要加大对行业龙头、产业链核心、潜力独角兽等企业培育力度,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带动产业加快发展。要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产业所需”,优化整合各类开发区,形成特色鲜明、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产业聚集区,打造具有坚强配套服务能力的

低成本化园区。三是促进投资要在抓招商引资、抓项目建设上下

更大功夫。要精准有效开展招商引资,坚持专业招商、小团队招

商、基金招商、产业链招商,选准招商方向,确保项目招得来、留得下。要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四是扩大内需要在抓提振消费、抓资产盘活上下更大功夫。要充分

释放消费潜力,坚持“把人气引进来、收入提上来、服务做起来”,加大文化、养老、医疗等服务型消费供给,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特色商业街区。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抓好拆后腾退

土地,列出清单台账、拿出管用办法,确保有效盘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五是城市更新要在抓提升品质、抓完善功能上下更大功夫。要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把城市作为一个整体

的艺术品去精雕细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美 丽省会城市功能,拉动经济增长。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多轮驱动,打造系统完备、高效

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六是县域经

济要在抓特色产业、抓融合发展上下更大功夫。要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竞争优势。要强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等, 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发展能级。

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要以更

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惠企利企政策,把 XX 打造成开放的高地、投资兴业沃土;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店小二”意识,平等有底气地同市场主 体打交道,形成亲商、重商、安商的浓厚氛围,打造市场化、法

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要以更大决心抓紧疫情防控,坚持“外

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落实 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来石返石人员风险排查,守住不发生疫情

规模性反弹底线。三要以更高标准改善空气质量,坚持科学、精

准、依法治污,让蓝天白云、群星闪烁成为常态,以经济社会的 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

护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四要以更实举措保障改善民生,

高标准推进省 20 项民生工程和市 10 件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五要以更严要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扎

实抓好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工作,打好打赢“三场硬仗”,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

要转变工作作风,为省会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学政策、强本领、提素质,摒弃“交差”观念,提

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要大兴干事创业之风,撸起袖子加油干、苦干实干拼命干、自己书写成绩单,以实际行动诠释“干与不干不一样、真干假干不一样、用心干与不用心干不一样”。要大兴尽责担当之风,增强做好工作的韧劲和执行力,做到说一件、算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要对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五看”:看有没有在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方面提出创造性举措;
看有没有对标省、市做法,主动争取各方支持;
看有没有转变思想观念、梳理提升发展思路;
看有没有把大家团结起来干事创业;
看能不能保证圆满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大兴廉洁自律之风,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到谋划推动发展上来,全面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一心为公、一心为民、一心为 XX。

稳经济会议讲话 2

网络

稳经济 讲话

今天上午,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研判了当前形势,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午,我们召开全市稳经济稳增长大会,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 安全”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稳经济增长有关部署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尽最大努力,用非常之策,坚决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最大限度转化用好政策机遇,确保实现“双过半”和既定目标任务,在全省、全国稳 住经济大盘中作出更多 XX 贡献。

前面,就我市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进行了说明,并

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和重点任务,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税务、人行等 5 个单位负责同志围绕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作了发言,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市贯彻落实好一 揽子政策,稳住经济增长,加快追赶发展,再讲三方面意见:

一、在研判形势中坚定追赶发展的信心,把握机遇迎难而上

今年以来,全国、全省经济形势变化很快,全市的经济发展 同样受到深度影响。深入分析全市二季度乃至全年的经济发展形势,我们要清醒认识宏观经济“大环境”,科学研判自身“小气

候”,从而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 顺势而为,于变局中开新局。

首先,“大环境”虽然有波动,但整体向好的大势没有改变。今年一、二月份,全国主要经济指标增势平稳,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进入 3 月份以来,就业、工业生产、用电货运等指标明显走低,4 月份以来,受新一轮疫情多发和俄乌冲突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全国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下滑。面对经济运行的严峻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沉稳应对、密集作出部署,及时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直达神经末梢, 在一系列政策靠前发力、适当加力下,加之全国疫情逐步得到控制,进入 5 月份以来,全国经济景气水平较 4 月份已经有所改善, 一些先行指标出现积极变化。我们要认识到,本轮疫情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冲击,是阶段性的、短期的、外在的,全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仍然没有改变。同样的,面对全省经济下行压力,省委省政府乘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以主动工作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前天,省上召开的稳经济暨强工业促发展大会上指出,5 月份全省部分经济指标好于预期,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向好态势。全市上下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坚决扛好稳定经济运行的责任,奋发有为融入新发展格局, 真抓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稳住经济大盘中体现 XX 担当。

其次,“小气候”虽然有隐忧,但追赶发展的劲头依然很足。由于受全国全省经济形势影响,加之我们经济工作中本身就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4 月份以来全市部分经济指标出现了下滑。比如,受规上企业减产面较大的影响,4 月份,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 0.7%,较一季度下降 9.1%;
工业固投低位运行,反映出工业发展后劲不足的局面。但要看到,我市追赶发展的势头没有减,今年一季度我们在全省综合考评中位居第四,获得“进步奖”。根据 5 月份上报数据,我市部分指标延续了稳中有进的态势,预计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9.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5.5%, 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 19.3%,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保持高位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13.9%,工业固投有所回升、增长 25.9%。但从二季度预测情况看,省上下达目标的 8 项调度指标,建筑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 项能够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外贸进出口总额等 5 项完成

目标有一定困难,下行压力较大。基于这样的形势,我们对今年经济发展的总体考虑还是在一季度精彩开局的基础上,二季度加快追赶,三季度巩固提升,四季度走在前列,全年实现“保四争三”目标。因此,二季度一是要补齐欠收,把一季度有欠账的11 项指标,都按照二季度补欠账目标补上来,推动各项工作“双过半”;
二是要保住目标,15 项主要经济指标和 23 项三产指标,都要按照追赶发展目标来调度,能完成更多增量的,要毫无保留

的多作贡献,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要争先进位,在巩固 “进步奖”的基础上,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下定决心把考核位次往前赶,努力实现“保四争三”目标。

再次,“政策包”蕴含新机遇,追赶进位条件更加利好。为稳住经济大盘,党中央国务院连续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特别是 5 月下旬出台了 6 个方面 33 条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其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针对性之强、含金量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任振鹤省长在前天会议上讲到,国家的一揽子政策,很大程度上就像是给我们甘肃量身定做的,恰逢其时,正中下怀。对我们 XX 来说同样如此。比如,今年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等政策,都特别契合我们的短板弱项, 也是最为迫切的政策需求。省委省政府细化拿出的 53 条配套落实举措,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系统集成国家授权、省上部署和自选动作,拿出 1.4 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政策“组合拳”效应,从支持项目投资、工业经济、消费外贸、营商环境等十个方面提出了 70 条具体举措,今天上午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前面永平同志进行了全面解读,正式文件将很快印发。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抢抓政策“窗口期”机遇,能落地的要及早落地,能争取的要积极争取,绝不能因“慢半拍”而错失良机。

二、在落实政策中找准固强补弱的支点,精准发力乘势而为

这次国家、省上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都是“政策富矿”,都有“真金白银”,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出一揽子政策的综合效益。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八个方面来落实。

一要扩大有效投资。随着全市大部分高速公路、风光电等重大项目进入扫尾阶段,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我们有 XX 机场等论证了多年、前期工作做了多年的大项目,要把政策用足用好,完全有可能突破多年瓶颈制约,推动重大工程提前破局。首先,要谋实项目。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上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对标国家布局建设重大基础设施 5 个方面 9 个重点领域,继续梳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抓住时机、加快节奏、重点突破,力争纳入全省项目盘子的投资总量走在“全省前列”,更多项目进入国家项目库。市发改委要开始着手谋划梳理明年的“一总六分”投资项目清单, 为明年项目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要全力争取。前天会上,任振鹤省长讲到,平凉市争取到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今后三年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1 亿元,支持力度非常大。我们的海绵城市建设谋划了多年,争取了多年,为什么最终还是没有成果?还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也落空了。我认为, 主要原因是谋划不实不到位,信息失灵不主动,跑省进京衔接少。 大家一定要认真反思,借助这次政策机遇,加大争取力度,重点要把谋划多年的 XX 机场和漳砖、通陇、定渭高速等重大项目从

图上落到地上。第三,要加快进度。对所有在建项目,坚持市县一体、部门协同,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时限、提高效 率、加快实施,争取二季度完成固投 180 亿元以上。市交通运输

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有关县区要按照 6 月 28 日 S10 马白高速开工建设、陇漳高速开通运营的要求,全力解决资金、土地等问题,加快各项工作进度。要争分夺秒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通渭整县、渭源整乡分布式光伏试点和 60 万千瓦集中式风光电项目。要高度重视专项债券支出使用,对今年已争取到位的 53.6 亿元债券资金,按照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要求,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 8 月底前支付完毕。

二要稳定工业经济。受疫情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 今年我市将近 30%的规上工业企业生产效益下滑,工业经济开局不利,截至目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问题仍然不少。我们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逐户分析研判,统筹落实好国家和省上支持企业复工达产、释放产能以及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加强工业调度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持续做好延链补链强链文章,推动工业经济稳面增效。针对企业减产的问题,市工信局和各县区要逐企逐户分析减产企业,特别是 46 户规上企业减产的深层次原因, “一企一策”帮助解决面临的具体问题,确保煤电油气运及用工、 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到位,让企业最大程度释放潜能。这方面工作一定要靶向精准、措施到位。比如,一些企业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问题,要密切关注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分析研判,指

导企业提前做好原料采购、库存调节等应对准备。再比如,一些企业面临采购和销售渠道不畅通的问题,要从政府层面加强与企业主要原料供应地、产品销售地的对接,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 制度,帮助企业“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开辟绿色通道。针对工业固投回落的风险,安定、陇西以及 XX 高新区增长缓慢, 要尽快扭转,不能掉下来,各县区要继续实行专人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及时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推动氢能装备制造基地等 9 个重大工业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91 个已开工项目要全面加快进度。同时要抓紧整理提交 21 个未

入库工业项目的入库资料,确保 6 月份全部入库、应统尽统,拉

动全市工业固投增长。今年国家政策提出安排 100 亿元支持关键产品和技术攻关突破,工信部门和各县区要紧盯这一政策,加强谋划,引进一批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优质项目,推进新型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改造,并及时向省直厅局衔接汇报,争取更大政策资金支持。自然资源部门和各县区要大力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竭尽全力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提升工业增量。针对后备不足的现状,各链条责任领导和“链长”单位要扛牢责任,加强对 60 户后备入规企业的跟踪监测和一线服务, 积极主动为企业落实各类优惠政策,解决好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困难,确保企业顺利入规。今年新增 40 户规上工业企业的任务目前还面临很大欠账,各项工作务必要加快进度,特别是京贝新能源、中广核新能源 2 户企业的入规工作 6 月底前一定要

完成。高强度紧固件公司的上市融资,XX 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破除上市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确保企业尽快上市融资。

三要促进消费恢复。今年我们出台了加快发展假日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意见,推出了一系列扩大消费总量、促进消费升级的措施,但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增速相比一季度还是在回落,实际效果很不理想。我们要围绕国家和省上促进消费的一揽子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市具体措施,全面释放消费潜力、刺激消费回升。一是要挖掘大宗商品消费潜力。各县区要盯住各类节庆假日、乡村民俗活动热点,广泛开展商场促销、汽车展销、家电下乡等消费活动,全面落实汽车消费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和公交车的运营补助,深入挖掘汽车、家电、成品油等大宗消费潜力。关于房地产政策, 国家明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政策,市住建局加强与省厅的衔接,研究一些政策,尤其要完善购房差别化信贷政策、房产交易政策和住房租赁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带动家装、家具、家电等住房领域消费持续升温。二是要繁荣夜间经济。夏天来了, 以街边烧烤、啤酒广场等为主的夜间经济持续升温,是我们挖掘消费潜力的重要支撑。各县区要创新夜间经济新模式,多元化举办啤酒节、美食节等活动,并采取免收摊位费、补贴水电费、提供临时停车位等措施,充分激发商家和群众参与消费活动的热

情。三是要全面激活文旅市场。现在是XX 避暑游的最佳季节, 各县区要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大力开展各类文旅活动,打造提升精品旅游路线,全方位促进文旅市场回暖。当前很多地方都提出了减免景区门票的措施,大家一定要算清楚门票收入的“小账”和人气聚集、经济发展的“大账”,及时采取行动,通过更大力度减免门票吸引游客来定旅游消费,带动餐饮住宿等旅游经济发展,绝不能迟疑不决、落于人后,最终因小失大。

四要增加外贸总额。今年以来,全省外贸进出口持续向好,

呈现高速增长之势,同比增长 8.1%。相比之下,我市 1-4 月份外贸进出口总额仅 3065 万元,同比下降 65%,增速排在全省最后,与追赶发展的形势极不相符。我们前期也作了一些研究,请宝林同志牵头,市商务局负责,专题研究调度一次外贸工作,推动全市外贸有一个好的表现。我想重点要围绕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在企业培育上打基础。建立外贸企业培育库,及时开展统计监测,支持企业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全年新增备案企业20 户以上。加强与青岛等地商协会和办事机构的联系,尽快引

进和培育 1 至 2 户专业外贸公司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让更多企

业能够“借船出海”。二是在品牌打造上求突破。围绕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和出口潜力,以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等为重点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以油气钻探设备、有色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等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出口产品质量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创建外贸自主品牌和农产品

出口知名品牌,促进出口产品优化升级。三是在外贸业绩上拓增量。积极组织企业线上线下参加广交会、上海进博会、东盟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发展加工贸易、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外贸新业态,依托全市外贸企业联盟,抱团开拓国际市场,切实扩大进出口规模,力争上半年扭转外贸进出口下滑态势,实现正增长, 全年增长 10%以上。

五要保住市场主体。当前市内很多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压力不断增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尤为困难,如何让这些市场主体留下来、活下去、发展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留抵 退税要加力扩面。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今年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的“重头戏”,目前全市存量留抵税额已退还 99%,一些大企业的退税额度达到了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既拿了“真金白银”,也解了“燃眉之急”,企业反响很好。下一步,市税务局要靠前服务,强化宣传,持续加大退税力度,对制造业等 6 个行业

的存量留抵税额在 6 月底前全部退还到位,对新纳入退税范围的

批发零售、农林牧渔、餐饮住宿等 7 个行业的存量税额在 7 月底前全部退还到位,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享受到政策红利。其次,金融支持要精准有效。市政府金融办要会同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有贷款需求的市场主体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分类施策提供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和延期、展期、降息等服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全市计划拿出4050 万元财政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其中市级财政承担 450 万元,

各县区和 XX 高新区按照市级财政资金 8 倍的标准筹措配套资金,大家要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尽快配套落实到位。再次,惠企政策要统筹落实。国家一揽子政策中提出对生产经营困难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等费用设立 6 个月的缓缴期,在房租、社保等方面费用也不同程度予以延期。财政、人社、电力、水投等单位要尽快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摸梳理,清单化、精准化提供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财政局要指导县区和部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要在10%至 20%的范围内能高则高,采购份额要实打实地提高到 40% 以上。要加快企业账款清欠力度,特别是存在欠款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尽快实现存量清零,绝不能在企业举步维艰的关键时期增加负担。这方面,省上有专门的安排,上半年也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必须要落实到位。

六要守好安全底线。各县区各部门要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树

牢底线思维,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风险研判和防范应对,为党的20D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疫情防控上, 要坚决执行国家卫健委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落实好新调整优化的防控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市联防联控办公室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整改。粮食安全上,要紧盯小麦灌浆成熟的关键时期,坚持防汛抗旱和田间管理并重,及时做好各类灾情预警和灾后止损,加大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力度,确保夏粮丰产

丰收、颗粒归仓,为粮食产量稳定在 160 万吨以上奠定坚实基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按照近期国家和省上关于成品粮油储备方面的要求,指导各县区做好有关工作,提高成品粮油特别是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另外,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理等工作,在 5 月 21 日召开的促投资强工业保安全护稳定调度会议上,我已经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落实好会议各项要求,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消除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七要扩大创业就业。随着东南沿海城市岗位需求持续紧缩和

毕业季即将来临,下阶段我们面临较大的稳就业压力,必须提前谋划部署,主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要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由市人社局牵头,指导各县区精准落实缓缴社保费、发放扩岗补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好稳就业、拓岗位的组合拳,引导鼓励企业最大程度减少裁员、吸纳就业。各县区要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这条硬措施用足用好,6 月底前资金发放量要达到全年预计金额的 70%以上,让政策效应尽快发挥。要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初步预计,今年回定报到的高校毕业生约 1 万人左右,为历年最高。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在帮助 1000 名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要高度关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回流。各县区要动态掌握外出劳动力受疫情影响返乡回流情况,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新疆、青岛、福州等地的劳务对

接,及时对返乡劳动力进行再输转;
另一方面要在工程建设特别是农业农村基建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并落实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政策,为返乡劳动力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要加快“双创”贷款发放进度。今年我们计划发放“双创”贷款 55 亿元,

目前已发放了 24.62 亿元,总体进度比较好。下一步市人社局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优化审批程序,加快放贷进度,精准支持更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

八要做实民生保障。越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越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彰显追赶发展的根本目的。要促进农村居民稳定增收。各县区要把保障和促进农村居民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重点任务,牢牢抓住就业和产业两个关键,在突出抓好外出劳动力稳岗就业的同时, 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和就业工厂,带动更多老百姓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产业收入比重,实现就地务工增收。同时,要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要兜牢城镇困难群体生活底线。目前全市共排摸出符合解困纾困条件的将近

2.5 万人,数量很大,纾困任务也很重。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

要高度重视,对照年初制定的纾困解困行动实施方案,在前阶段宣传培训、建立台账的基础上,持续深入为城镇困难群体排忧解

难,全力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要扎实办好为民实事。6 月中旬省政府将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各责任部门要统筹好省、市实事办理,督促各县区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有条件能提前完成的提前完成。在此基础上,要按照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提前考虑明年的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统筹抓好生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这是今年省上高度关注、全力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下周一省政府将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各县区要系统谋划推进,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扎实做好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组织搬迁及群众后续发展等工作,尽早将 2722 户 10911 人搬迁安置到位。

三、在发展大考中凝聚实打实干的合力,铆足干劲争先进位

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6 月底就要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唯有以决战的姿态、冲刺的速度来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才能在发展大考中交出一份“卷优分高” 的 XX 答卷。

一要讲政治、顾大局。大家坚决不能因为全国、全省“大环境”而为干不好找理由、为不好干找借口,一定要看到我市追赶发展的“小气候”是能够让我们有作为、而且必定能干出一番成绩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完成好各自目标任务,推进全市经济稳中向好、追赶发展,在全省、全国稳经济大盘中体现XX 担当。

二要重落实、快行动。国家和省、市一揽子政策措施对每条

措施都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部门要对号入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时限要求,倒排时间、挂图作战, 推动各方面工作全面快起来、实起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 6 月底能够阶段性“对表交账”。另外,政策宣传也很重要,各县区和有关部门都要迅速行动起来,利用政府网站和AAA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各类政策家喻户晓、应享尽享。

三要主动谋、奋力干。这次一揽子政策措施为我们提供了多重叠加的政策机遇,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任振鹤省长“吃干榨尽” 的要求,结合我们正在干和将要干的事,主动谋划、主动出击, 全力抓争取、快落地、赶进度,真正把政策机遇变为我们发展的项目和资金。特别要按照招商引资集中攻坚行动的要求,大家要在这一个月有限的时间内,积极走出去,集中攻坚突破,力争在兰洽会、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和马铃薯大会成功签约更多大项目、好项目。

四要敢担当、真作为。政策千万条,落实第一条。各级各部

门要实打实干、干就干好,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在研究吃透政策的基础上,一方面带领各自分管部门入省进京,积极向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
另一方面,要俯身向下,深入县区、部门抓督导、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分管口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日常调度,每天汇总分析,及时掌握情况,密切关注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真正把“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落到实处。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在学懂弄通、把准吃透国家和省市一揽子政策以及各行业部门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基础上,加强政策协同配套,不断深挖我市财税金融、投资消费、外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岗就业等政策潜力,做到能出尽出、应出快出,打出一套有效配合、同向发力的政策落实“组合拳”。

五要严督考、重实效。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展改革委要对各县区和各部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督导和跟踪问效,对政策落实缓慢、执 行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落实政策的效果怎么样,我们将在三季度经济调度会上评比通报。

这里我再重申一下,虽然今年上半年仅剩 20 天时间,但我们确定的追赶发展调度指标不变,“双过半”的目标任务不变、 “保四争三”的总目标不变。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指标监测和经济运行调度,确保各项关键指标走在全省“中间偏上”。另外,我市一些长期走在前的工作,去年出现了滑坡,比如,连续两年获得的“省长金融奖”去年断了档,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靠后,排在全省第 12 名,等等。对这些全省有考核、有评比的各项重点工作,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巩固优势,补齐短板,迎头赶上,更好支撑全市高质量追赶发展。

同志们,当前全市发展正处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吃劲阶

段,大家务必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到思想再紧一分、措施再细一分、行动再快一分、作风再实一分,克难奋进、全力冲刺,决胜“双过半”、争做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20D胜利召开。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1

网络

稳经济 交流发言

XX 县把壮大生态工业作为落实“两个先行”、推进经济稳进提质八大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和主攻方向,较好巩固了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6 月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4.4%;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3.4%,居全市首位。

以“双招双引”增强发展动能。突出创新立园做大平台。开

发区“西拓”全面开工,与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创立不锈钢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生态联盟创新中心落地运行。1-6 月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增长 49.4%。锚定生态工业招大引强。依托全省首个智慧交通产业发展试点县、国家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县等建设,探索“试点引项目、资源变产业” 做法,上半年共引进生态工业项目 23 个,总投资 135 亿元。升级人才新政招才引智。深化招才引智“六百工程”,1-6 月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同比增长 162.6%。

以立新破旧做强主导产业。“一县一策”助力智慧交通产业。

率先编制县级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携手链主型企业助推山区共同富裕创新示范项目,集聚相关企业 70 余家。“数字赋能”提

升不锈钢管产业。开展“百企转型数字化建设行动”,超 50%的不锈钢规上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接二进三”激活茶叶经典产业。建成茶叶精深加工园区和 4 个电商直播园区,培育电商企业

2000 余家。1-6 月网络零售额 30.09 亿元,增长 55.2%,增速全省前三。

以机制重塑营造最优环境。率先实施建设青年发展型县域三

年行动计划,加快筹办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 XX 研究院。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制造业贷款余额 21.35 亿元,增长 35.9%;
新设立产业基金 10 亿元。深化“三服务”活动,助企减负 2.9 亿元,惠及企业 5.8 万家次。

稳经济会议交流发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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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 交流发言

XX 坚持“大抓就是稳、大干就是进”,以快跑助先行,以实干换实效。一、二季度 15 项经济指标综合得分都排台州市第一名。

发力新赛道,山区县也能招引大项目。抢抓“一县一策”政

策机遇,大刀阔斧抓工业。今年以来,新开工制造业项目 42 个,

总投资 192.7 亿元。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器械等赛道,靶向招引大好高项目。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三个六”模式,政府、企业专班同挂一张作战图,互相比进度,建立“吹哨议事厅”助企纾困“一呼即应”,破解土地等要素制约,做到了“项目推进零障碍、政府催着企业跑”。

把握新机遇,小县大城绘出山水新画卷。坚持高起点规划,

以“大景区、青和力、幸福城”为方向,优化学校、医院等布局, 补齐民生事业短板。坚持高效率拆迁,由 13 名县领导领衔 28 个工作组,街道与部门捆绑,建立临时党支部,全面推行“一小时工作法”“小太阳工作法”,全速推动“六大区块”征迁。坚持高品质建设,对接省交通集团、中国铁建等国企央企,推进片区滚动开发,上半年完成住宅用地供应 624 亩。

重塑新关系,共富路上一个也不掉队。打造“神仙大农”区

域公用品牌,搭建以国资神仙大农公司+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户的供应链体系,线上平台+线下实体,帮农民卖东西,让好东西卖出好价钱。组建 50 个D建联盟,通过联盟组织培训,村集体盘活闲置用房,乡贤牵线搭桥,经纪人接单送单,让群众在家门口增收。数字赋能乡村便民惠民,谋划或迭代升级五环智控、 亲农在线等 10 余个特色应用,将改革“集成度”转化成群众“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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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区积极探索海岛共富有效路径,把握稳进提质工作主线, 奋力谱写“两个先行”XX 篇章。上半年,全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 15.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1%。

夯实发展之基,变资源为优势。用好海洋资源,构筑产业优

势。狠抓大洋世家、中水渔业等头部企业集聚,上线“远洋云+” 供应链服务平台应用,上半年远洋渔业产值增长 14.5%。打造大宗农产品新增长极,确立大豆、玉米精深加工“双核驱动”,推进规划扩区,精准延链强链。放大生态资源,构筑美丽优势。迭代升级“三毛故里”“黄沙秘境”等乡村品牌,全面推进颜值变价值。集成政策资源,构筑服务优势。创新实施暖企服务工程等, 出台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31 条”,实现市场新设主体 2539 家、增长 9.3%。

扩大民生投资,锻短板为样板。兴古城、提能级,紧盯老城

区欠账问题,强化专班攻坚,狠抓项目进度,获得全省一季度投资“赛马”激励。兴水利、治水患,投资约 8.9 亿元实施五山水利工程,全面推进“上拦、西调、中提升”三类项目,建设截洪渠 13.2 公里等。兴云廊、拓空间,建设全长 25 公里东海云廊,

精心培育东海云廊商业 IP,走出“水利+”共富新路子。

激发市场活力,化制约为支撑。启动“小岛你好”行动,强化“一岛一品、一岛一策”,打造“海上客厅”。搭建创业就业一

站式服务平台,创新“直播带岗”“云探厂”新模式,端稳就业 “饭碗”、增强消费底气。实施保供稳链企业“白名单”动态管理,实行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切实破解产业链联动难、物流运输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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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党代会提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我们稳中求进、激流勇进,先行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山区共同富裕新路径。上半年, 开化规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和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均保持全省前列、全市第一。

以“联盟化”打造富民增收新模式。打破地理边界,与上城、

桐乡、越城建立“山海联盟”,桐开“消薄飞地”带动 30 个村年

增收 8 万元;
打破行政边界,在“D建联盟+利益联盟”的基础

上组建 27 个“共富联盟”;
打破业态边界,农业以“钱江源”区域公用品牌为纽带,建立清水鱼、龙顶茶、红高粱等“产业联盟”。

以“数字化”打造就业服务新模式。把数字化改革作为山区

县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支撑,打造“智享用工”应用,促充分就业、保规范就业、助温暖就业;
打造“共富林业”应用, 通过数字孪生模型开发防灾减灾、林下经济智治、森林固碳增汇“三大场景”;
打造“两慢病”全周期数字健康应用,线上医务人员提供在线服务,线下 “百医进百村”、受益人群 10.8 万人次。

以“两专化”打造争先创优新模式。大力提倡“两勤”“两

专”,坚决反对“十式干部”,构建“D建统领、抓人促事”机制。变“单赛道”为“多赛道”,开展“共富比拼•争先竞跑”活动,全县 15 个乡镇党政班子分批次分领域同台打擂,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媒体晒承诺;
变“算总账”为“算细账”,开展“工分+排名”  实绩考评,通过月度记实分析研判、季度排名公开通报;
变“主席台”为“问政台”,通过“电视问政”让县领导走到聚光灯下、问政台上,并开展“六治六提”对标分析,事不过夜、即查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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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坚定扛起建设共同富裕精神文明高地领域试点和横店国际影视文化创新中心使命任务,抓关键、带队伍、强基础,推动经济企稳向好,影视文化产业逆势上扬。

强化“关键少数”牵引力。抓住市级领导这一关键少数,在

推进经济稳进提质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调研,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夜学”等制度,深入调研,迭代升级“四大千亿产业”目标举措。带头转变作风,以省委巡视“回头看” 整改为契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 纠治“中梗阻”,优化营商环境。带头攻坚突破,打响招大引强、低效用地整治、城市更新“三大战役”。

激发“绝大多数”战斗力。抓住干部这一关键因素,开展护

航先行“三大争先”行动,推进经济稳进提质。全面发力,赛马比拼,每季开展扛旗争先大比拼活动,部门单位、镇乡街道在指定赛道打擂比拼,推动工作全面提速、全面突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获全省考核优秀。全员下沉,精准助企, 深化“三服务”,在金华市委统筹下,市县联动开展“稳进提质”集中办公,组建 10 个接待组,不阻拦、不筛选、不限时,面对

面听取诉求、解决难题。

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突出强基固垒这一根本导向,为经济稳进提质营造和谐环境。利用乡镇党校,常态化抓教育,每

季以“D建统领 共创共富”为主题举办村社书记“晒拼创”,全面提升干部共富能力。深入推进“红耀 XX、扛旗强基”行动, 优化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细化基层网格 1648 个,“基层D建+社

会治理”成效显著。深化“寀卢经验”,建成共富D建联盟 14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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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以“重大项目攻坚年” 活动为抓手,狠抓“双招双引”,全力激发“智造强区”新动能。

聚焦“招大引强”,跑出产业集群发展新动能。紧盯头部企

业,围绕国际国内 500 强,大力实施“老绍兴回归工程”,引进

重大项目 56 个,其中百亿级项目 4 个。紧盯新兴产业,全域搭建五大发展平台,推行“平台为主、镇街协同”大招商机制,每月开展实绩赛比,推动新兴产业项目集聚。紧盯外资项目,依托基金招商、驻点招商、以商引商方式,加快引进重大外资项目。

聚焦“招才引智”,跑出产业人才融合新动能。加速集聚一

流平台,以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成立为契机,签约引进 3 个院士及领军型团队;
深化“浙里工程师”“织造印染产业大脑”应用场景,线上线下协同工程师 4.7 万余名。加速引聚一流人才,

坚持以赛引才,启动第 7 届“海创大赛”。加速营造一流生态,

迭代升级人才新政 4.0 版,最高支持额度达 2000 万元;
设立总

规模 4 亿元的人才创业基金。

聚焦“最优服务”,跑出投资环境保障新动能。强化服务保障,建立重大项目专班攻坚制,确保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

开展“走企业、优服务、提信心”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下沉镇街 挂联服务。强化政策保障。发布 49 条区级稳经济政策、总额超

10 亿元;
顶格承接上级助企政策,资金兑现率 97.1%;
全面落实

“减免退缓”税费 49.25 亿元。强化要素保障,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五大印染组团跨域集聚圆满收官;
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低效土地“二次开发”,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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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XX 遭遇 3 轮疫情,我们不以疫情为理由、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决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千方百计助企纾困”要求和稳进提质八大攻坚行动,超常规举措稳外贸、促投资、保主体,规上工业增加值 5 月、6 月连续回升 21.3 和 10 个百分点。

服务“出海抢单”稳外贸。当前正值国外展会密集举办,企

业出海愿望强烈,却面临“出去难、回来难、成本高”等问题。我们创新开展支持企业“出海抢单 包你回来”攻坚行动,实施包联络、包办证、包费用、包回国、包飞机“五包”举措。1-6 月出口 348.4 亿、增长 28.8%。搭建“来海接单”平台,国际时尚袜子采购会吸引 15 个国家 3000 名展商来到 XX,现场成交额

1.2 亿元。

激发“内生动力”促投资。把激发企业上项目作为“先手棋”,召开投资发展大会,锚定“投资 600 亿、招引 600 亿、谋划 600

亿”目标,上半年完成制造业投资 117.1 亿、增长 29.9%,占固投比重 38%,获省、市“赛马”激励;
服务干在前,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每周一场“亲清下午茶”;
招引跑在前,28 支招商战队开年出征;
窗口抢在前,实施绿色低碳“一五十、百千万”

项目,打造全球光伏基地。

用好“数智赋能”保主体。12.1 万小微市场主体,是 XX 扩中提低的主力、稳经济的底盘。我们启动“10 万市场主体全生

命周期服务”,打造“小微市场主体共富 e 行”应用场景,实现小微主体服务全覆盖:优生,首创全流程创业辅导,提高孵化率;
 优育,集成政务、法务、财务等服务,提高存活率;
扶强,大数据筛选优质企业,提高成功率;
预警,动态研判出清“低散乱污”,提高资源利用率。我们坚信“保护好这 12 万市场主体,就是 XX 稳进提质的最大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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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全面对标省党代会关于“‘一县一策’推动山区高质量发展”要求,走出一条符合 XX 实际、具有山区特色的共富之路, 上半年实现 GDP 增长 5.8%。

建好“开发区+度假区”,育强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推进生态

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做大特色富民惠民产业。建强生态工业主 平台,以精准的规划引领建设最年轻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发力生态产业、新能源“两大赛道”,推动水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等特色产业率先“出圈”。打造新晋网红打卡地,举全县之力创建浙南闽北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拉长特色产业生态链,聚焦建链补链强链,推动黄栀子、“三杯香”茶等全产业链发展。

强化“大项目+大回归”,赋能绿色发展。着力推动重大项目

落地见效、下大力气招大引强,以有效投资为山区共富注入源头活水。共抓大项目,紧抓央地合作等契机,新开工 5000 万元以上重大项目 16 个,XX 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共促大回归, 通过系列泰商泰智回归行动,连心连线、感召回归、助推共富。共谋大招引,实施招大引强“一号工程”,深入开展驻点招商、

飞地招商。

走好“下山路+致富路”,奔向幸福生活。深化搬迁与就业“两手抓”,迭代共富大搬迁,创新推出“搬富通”数字化应用,今

年已新增搬迁 2056 人。谋实就业新载体,大力实施“强村富民三百行动”,创新谋划“顺礼”“顺水”等“顺”文化系列文旅产品。建设幸福好家园,以D建引领“共享社–幸福里”建设为抓手,推进现代社区建设,大力发展“月光经济”等新消费业态, 让山城能级更高、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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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XX 区突出企业、产业、项目三大重点,落实稳进提质八大攻坚行动,全力稳住经济大盘、推进“两个先行”。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290.4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486.76

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 1337.88 亿元,扩大有效投资、数字经济工作获省“赛马”和督查激励。

突出“减压增扶”,全力抓企业促发展。把企业作为稳进提

质的主体,助企纾困解难题,推动上级政策打包快享,出台“助企纾困 33 条”和“稳经济 12 条”,区领导带头“走亲连心、助企纾困”,结对帮扶进企稳企。龙头引领优梯队,以标杆骨干企业引领企业做大做强、争先进位,全力抓产出提效益,11 家企业、1 个小微企业园入选省亩均亩产效益领跑者名单。

突出“引外强内”,全力抓产业提质效。把产业作为稳进提

质的基础,“招大引强”提升产业竞争力,建立招商统筹、专班推进机制,开通“AI 招商”平台,新增杉杉锂电等总投资 50 亿元的重大项目 3 个,加速集企成链。“强二优三”提升双轮驱动力,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一起抓,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壮大现代金融、软件信息等产业,加快打

造现代产业集群。

突出“比武打擂”,全力抓项目增势能。把项目作为稳进提质的支撑,“双攻坚”腾笼换鸟,开展征迁攻坚、治理攻坚行动,

创新征迁工作机制,推进工业全域治理,加快工业入园上楼。“双闭环”提速增效,构建项目开发、改革攻坚闭环,所有项目领导 挂帅、挂图作战、闭环管理,先行开展便民利企“一件事”集成 改革,不断提高服务项目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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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区认真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保持战略定力,锚定创新制胜,主攻数字经济,以创新之势创新之功重塑经济“稳”“进”基石。上半年,实现 GDP1056 亿元、增长 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 800 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 384.8 亿元。

坚持数字经济和先进制造“双轮驱动”。数字产业化持续跃

迁升级,推出新一轮“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信息安全谷”,研究制定 AI 产业专项政策,拥有国高企 1928 家、国科小 1583 家,累计上市企业 64 家,全省最多。产业数字化聚焦系统集成,深化智造供给小镇建设,新入选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22 家,打造“1+N”工业互联网发展体系。产业集群化推动软硬结合,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数字经济向制造端延伸,工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保持 40%以上。

坚持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迭代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举办国际人才节,发布人才新政,推广建设产业园嵌入式幼儿园, 新引进人才 2.3 万人,其中硕博人才 4794 人、国内领军人才 8 人。构建“1+2+6+N”创新平台体系,加快对接极弱磁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成立白马湖实验室和智能感知技术创新中心,新增

国家级孵化器 4 家、占全省近 1/3。全力推进两链深度融合,出台“两链”深度融合《实施意见》,举办“芯机联动”对接会, 推动供应链自主可控。

坚持自贸区与自创区“双自联动”。做足数字贸易特色,建

设四大国家级服务出口基地,上线数据国际交易平台。坚持数字赋能创新,8 个场景纳入省 S2 一本账,上线杭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擦亮产业共富品牌,成立特别合作园管理局,启动建设滨萧特别合作园,努力打造“研发总部+核心制造”产业集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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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 经验信息

经开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我省和我市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加强预判分析,狠抓政策落实。

一是紧盯收入目标,全面分析收入结构。及时会同税务部门,

对全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进行分类分行业分析研判,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各项工作,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实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增强企业后劲。顶格执行

中央退税减税政策,把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 重,截至目前,累计办理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 7504 万元、减税

405 万元、缓税 5635 万元,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发展、陕南循环发展等专项资金执行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截至目前,完

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166 万元,支出进度达年度预算的 90%。

四是加快专项债券使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今年, 经开区专项债券 5.06 亿元到位后,及时会同发改部门督促园投

集团、滨河公司等项目单位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

截至目前占比已达到 100%,有力拉动了区域经济复苏。

五是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全力助企纾困。截至目前,通过财税银企担大数据平台为经开区企业落实融资担保到位

资金 9.7 亿元。通过纾困资金模块为力箭生物、格伯莱彻、恒泰

公司、伟志服饰等企业落实纾困资金 1900 多万元,为纾解企业流动资金困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认真贯

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 关要求,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切实降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七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严格落实“三保”责任,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加强财政资金 监管,狠抓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穿透式监管,树牢各预算单位及用款单位的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稳经济经验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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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聚焦打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强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强科技、强工业、强县域行动为 抓手,发展园区强支撑、建设项目提动能、培育产业促转型、改 革创新激活力,全力克服疫情影响、稳住经济大盘。

抓园区筑平台。扎实推进园区建设“三大行动”,河西堡工

业园总体规划获批实施,被列为全国发展农药产能重点园区,新增拓展区面积 15.9 平方公里,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快建设, 提质扩容行动迈出坚实步伐;
XX 工业园发展规划编制完成,3 个基建项目、6 个产业项目全部开工,提升进位行动加快实施;
 清河农业园积极推行“千亩示范、万亩推广、百万辐射”模式, 连栋温室重新启动,创新试验区加快建设,引进重点龙头企业 3 家,提量增效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抓项目扩投资。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精准落实项

目推进“六项机制”,131 个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 96%,大项目落地多、好项目推进快,全省下半年重大项目开工活动在河西堡工业园举行。在定点招商、线上招商、节会招商上重点发力, 产业链项目引进、上下游企业配套、兰洽会项目签约取得突破,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省外到位资金分别完成市上下达任务的95%、109%。认真研究政策,积极汇报对接,向上争取资金完 成目标任务的 111%。

抓产业育链条。加快培育“四个百亿级”产业链,70 项产

业链项目开复工 64 项,波杜饲草、心连心专用肥、甘电投新能源等一批补链强链项目加快推进,四个产业链产值增长 11%,高于经济增速 4.7 个百分点。与金川集团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加快产城融合步伐,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开工建设,配套铁路专用线及物流园建设有序推进,其他项目正在积极跟进。全力帮助市场主体走出困境,积极培育新就业形态,新增入规企业 5 家、市场主体 1423 户,网上销售额增长 103%,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 15.4%。

抓改革促创新。对标中央和省市深化改革举措,谋划部署的

102 项改革任务已完成 55 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成立,在全省率先推出教师职称评定“地方粮票”,率先开展市场化、全流程“土地托管”试点,XX 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示范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出“一门一窗”“不来即享”等主题套餐,“数字政府”上线运行,“信用 XX”加快建设,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群众满意率、客商青睐度明显提升。深化省级创新型试点县建设,财政在科技方面的投入增长 27%,实施科技项目 106 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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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决策部署,XX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聚焦市场主体生存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政策举措,及时疏通难点堵点卡点,全力推动市场主体保存量、增体量、提质量,切实稳定 XX 经济大盘。

实施退税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

政策实施以来,XX 市税务部门扛牢责任,主动作为,多措并举, 全力以赴让退税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对留抵退税实施全链条监督,严厉打击骗取退税行为,严肃查处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上半年共为 2056 户次纳税人办

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35.50 亿元,退税规模居全省第五位。

强化缓费支持,为市场主体稳岗位。为落实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

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市财政局会同人社、税务、发改等部门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

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

超过 1 年。据统计,此项政策可惠及我市参保企业约 5486 家、占全市参保企业 50%,涉及参保职工 28 万人、占全市参保在职职工总人数 65.1%。政策执行期间上述企业月平均缓缴企业养老保险费 1.43 亿元,总计 12.85 亿元。市财政局按照减免政策规定,

在 4 月份减免政策的基础上,6 月份进行了政策加码,自 2022

年起免收 3 个月房租、减半收取 12 个月房租,减轻了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的信心和战胜疫情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市场主体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拓宽融资渠道,为市场主体渡难关。全市各金融机构坚持问

题、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 问题,积极开展金融政策和产品推介对接,拓宽融资覆盖面,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人行 XX 市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局等部门和驻市各金融机构,多渠道开展“1+7”、“万人助万企”政金企合作对接会、XX 市政银企合作对接系列活动走进县区、“我与行长面对面”沙龙等常态化、精准化政银企对接活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全市召开银企对接会 84 次,参与的银行机构数量 427(次)、参与的企业数量 1496 家(次)、融资 168.90亿元。

开展专项整治,为市场主体降成本。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监管。全市纳入脱钩范围行业商会协会 213 家,其中市级 71 家,

已经全部完成脱钩。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 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截止 7

月底,XX 市 69 家行业协会商会共主动减免收费 386 万元。严格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执法监管。市发改委积极部署开展清理工作,经自查,部门和中介机构均已脱钩, 没有发现中介机构和下属单位变相收费及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依法查处借疫情防控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部署,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产品销售价格和水电气暖行业违规收费、教育卫生收费等单位专项检查。截止目前,落实水电气暖行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件 7 起,指导县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退

还业主天然气暖气初装费313 万元,查处市直5 所学校擅自定价、

2 家电厂不执行政府定价,收缴违法所得 50.38 万元。

规范行政执法,为市场主体优环境。全面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交通物流领域、转供电环节、供水等公用事业

等重点领域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严厉查处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强行或者变相摊派企业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行为,强行向企业摊派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在转供电环节以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或以其他名义加收费用,强行向用户摊派用水施工项目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全面清理整治涉企乱罚款行为,严厉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和执法机

关违规下达罚没指标、罚没收入与干部收入挂钩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稳经济经验信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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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 经验信息

自 6 月份以来,XX 县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作为县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超前谋划、强力安排、系统落实,确保了一大批政策措施扎实高效落地落实,稳住了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大盘。

一、提思想站位,保工作落实。一是精准谋划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 6 个方面 33 条、省 1+20、市“1+18”一揽子政策措施,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精准研究制定了“1+18”政策措施,确保达到“短平快、立竿见影、市场主体得实效”效果。二是精细督促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政策制定落实情况,研究部署高质量落实的路线图;
 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政府常务会,听取各分管副县长、牵头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补短板落实措施;
分管领导召开专题部署会,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筹抓推进,确保政策措施直达企业和群众。三是精心宣传服务。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逐一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政策明白纸,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AAA公众号、上门服务、电话沟通、集中培训、问卷调查等各种宣传载体渠道,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宣传服务,确保让每一个市场主体和群众了

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最大化发挥政策措施叠加效应。

二、稳市场主体,减企业负担。一是减税退税保资金。及时 办理留抵退税资金退付工作。截至目前,累计退税资金 1.03 亿

元。其中,留抵退税 9152 万元、中小微企业制造业缓缴退税 535

万元、“六税两费”退税 648 万元;
对 577 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落实延缓缴纳税费政策;
对研发费加计扣除涉及的 12 户企业进

行政策辅导,累计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1768 万元;
落实阶段性

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共减免车辆购置税 64.28 万元。二是缓缴社保扩围增实效。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扩围到纺织业等 17 个行业。截至目前,已有 7 家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累

计缓缴 146 人次,缓缴 7.56 万元。三是稳岗返还保就业。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上,大力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在全市已率先完成稳岗返还资金发放任务,其中大型企业 7 家,返还比例为 50%,中小微企业及其他 173 家,返还比例为 90%。141.34万元资金直达 180 家企业账户,3188 名职工受益。对零售等 5

个特困行业 14 家符合条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2.5 万元,完成省市要求的审核发放任务。

三、扩项目投资,稳经济增长。一是谋债券,争资金。为发 挥投资拉动作用,围绕稳投资、上项目,结合 XX 县实际,共谋划基础设施项目 71 个、总投资 91.76 亿元,其中 5000 万元以上

项目 38 个,总投资 70.82 亿元。谋划储备专项债券项目 32 个、

总投资 47.45 亿元、专项债资金需求 37.1 亿元。二是优环境、提

能效。实施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大包联、全覆盖,启动“畅聊早餐会”,精准提供定制化服务。坚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统筹推进,着力解决企业用工、用地、用能、物流运输等问题。 1-6 月份,我县食品、纺织服装、装备制造三大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分别完成 62.17 亿元、21.85 亿元、28.56 亿元,三大主导产业规上产值分别增长 4.15%、28.83%、43.11%。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韬之翼智慧建造中心、诚辉纺织、创亿新材料、嘉盟食品等 22 个重点工业项目。帮助 15 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符合条件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科莱电梯、腾翼实业、圣邦交通等装备制造重点企业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市级产需对接,助推企业扩大订单、扩大产能。三是抓外贸、稳订单。培育金路通 1 家外贸平台,统筹出口实绩企业,

促进数据回流,截至目前该平台已完成出口 1300 余万元。用好

用活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支持康远清真、奥贝斯、神龙印染等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好外贸发展支持政策,激发企业争取外贸订单,扩大进出口份额。

四、强基础支撑,蓄发展动能。一是促消费,活市场。县财政出资 50 万元,限上企业按 1:1 配比,在端午节、6·18 购物节,

通过与百度河北服务中心合作,开展了 1 个月的“幸福邯郸欢乐购”促消费活动,向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种类涵盖超市、百货、家电、汽贸类,累计撬动全社会消费 330 万元,有效

刺激居民消费。二是抓“三夏”,保产量。高限完成 4300 吨小麦

收储任务,统筹推进 3000 吨增储工作,确保小麦“颗粒归仓”。

谋划了总投资 1521 万元、占地 25 亩、建筑面积 6300 平方米的

新马头中心粮站粮仓建设项目,建设仓房 3 栋,总仓容 3 万吨。三是强研发、促创新。落实中科康盛、威利邦木业、恒永滤材、润升科技 4 家企业研发资金 95 万元。对今年内到期但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科研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延期验收。支持科莱电梯、民康菌业等企业承担市级科技专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稳经济经验信息 5

网络

稳经济 经验信息

今年以来,XX 州按照***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入落实***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把牢“三新一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采取了一系列止滑企稳措施,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着力推动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努力打造“五无 XX”,着力创建“十有家园”,加快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

行动迅速,反应灵敏,抓实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六方面

33 条政策措施和省政府 53 条落实举措发布后,XX 州迅速传达学习,认真研读领会,结合州情实际,在短短一周内完成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于 6 月 15 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XX 州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从加快落实财税政策、 精准落实金融政策、压实工业经济基础等 11 方面提出了 52 条具体落实措施。同时, 制定印发了《〈XX 州强县域实施方案

(2022-2025)〉2022 年重点任务工作清单》《XX 州强县域实施方案(2022-2025)》等配套文件,明确稳经济推进措施落实的主

体责任、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纵向落实,助推经济恢复发展。

科学分析,跟进督查,抓实经济监测调度。加强经济监测调

度,安排 8 个工作专班每月深入各县市开展经济运行督查调研, 及时掌握全州经济运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月度、季度数据,配合州政府多次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力促全州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上半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14.82 亿元,同比增长 1.5%(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 14.36亿元,同比下降 17.2%;
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 16.03 亿元,同比下降 9.0%;
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 84.43 亿元,同比增长 7.7%)。全州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1.27 亿元,同比下降 4.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115 元,同比增长 3.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17 元,同比增长 5.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 2.4%,控制在年初确定的目标之内。

因地制宜,保护优先,抓实生态屏障筑牢。启动 XX 黄河上

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2021-2022 年落实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12 亿元,地方配套

20.37 亿元,实施项目 185 个。争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2.04 亿元,在玛曲、碌曲、夏河等 6 县市开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草原、湿地保护与修复,农牧村水源地 保护等 13 个项目,各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XX 州 2021 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2500 万元。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有序推进,按照“十四五”期间所有自然村全覆盖的要求,围绕乡村生 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四大工程,今年全州投 入 14.1 亿元,实施 218 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产业引领,振兴提速,抓实特色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业融合

发展,持续纵深推进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总投资 2.6

亿元的 15 个文化旅游标杆村提升项目 12 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总投资 8.7 亿元的冶力关、扎尕那、大峪沟等 16 个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深入实施国家 A 级旅游景区品牌战略, 成功创建国家 3A 级旅游景区。成功打造 8 条精品旅游线路和生态景观廊道,XX 环线自驾线路产品跻身马蜂窝国内热门自驾线路 TOP10 榜单前五名。上半年,累计接待游客 352.9 万人次,综合收入 17.3 亿元。现代农牧业健康发展,全州共完成粮食作物

69.43 万亩,藏中药材种植面积 27.44 万亩。完成 XX 牦牛保护区划定及保种场建设,组建牦牛繁育核心群 12 个,确定 8 个州级牦牛繁育示范点,按政策要求兑付草原保护利用奖补资金 3.78 亿元。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XX 州“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 30 万千瓦,总投资 13.125 亿元,完成投资 7.2 亿元。玛曲县 5 万千瓦牧光互补项目已建成发电,其余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财税金融,应惠尽惠,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全力推进增

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支付使用、引导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加快落实财税政策 8 条,提出协调金融机构对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融资平台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精准落实金融政策 7 条,涉及 2 个方面 15 条具体措施。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强化招商引资力度 3 条,提出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

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等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4 条,涉及 3 个方面

10 条具体措施。

保障安全,固基护航,抓实重大风险防范。全面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集中力量做

大做强文化旅游、现代农牧两个首位产业,着力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经济监测预警,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监控和审计监督,积极主动处置政府存量债务,加大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和绩效管理,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深入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自然灾害预警、抢险救援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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