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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整改措施(6篇)

时间:2023-07-17 09:33: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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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导读:本文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

  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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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高危人员)、第二层次(关注人员)、第三层次(一般人员),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

  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

  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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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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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

  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

  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定相应工作对策。

  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

  办理暂住证等诸方面都落实了明确的指标,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机制,激励警务区之间、各分队之间开展健康有序的竞争,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总结推广警务区管理经验。为推进警务区建设,所内在虚心学习其他地区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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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整改措施

  

  公安执法办案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公安执法办案存在问题

  1、资源分配不合理,缺乏重大案件的投入和处置力度,许多案件没有得到充分的调查处理;

  2、使用行政手段而不建立依法执法,往往以执法者为主导,依法控管及早期惩戒环节不到位;

  3、收集、整理、分析信息缺乏及时性和完善程度;办案环节缺乏协调性,信息数据的联网尚未完善。

  二、整改措施

  1、合理调配资源,建立重大案件处置制度;

  2、把握主导思想,坚持以法律为准则,建立依法执法机制,加强惩戒力度;

  3、改进办案环节协调性,提高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建设信息化网络加强公安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4、实施案件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篇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整改措施

  

  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方案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方案》及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部署,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

  为了使活动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等工作,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安执法制度建设,强化公安执法监督。

  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公安执法行为进一步远东,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安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满意程度有效大的提高。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要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各项公安执法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为建设平安林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组织领导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巩固成果的重大措施,派出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把专项活动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开展规范执法活动,就是找准公安的职责、定位,只有严格公正执法,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所长是开展专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顽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摸清楚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大胆有效地(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

  认真做好派出所整改工作,要深入到一线单位,共同查摆问题,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三、明确工作重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要将重点放在: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环节,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明的环节,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环节,以及容易发生地方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的环节。

  重点整改和规范的执法环节1、不严格执法的办案环节,主要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问题;2、不公正执法的办案环节,主要是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3、不文明执法的办案环节,主要是态度简单粗暴,甚至打骂群众,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恶劣影响的问题;4、随意执法、“乱作为”的办案环节,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主体不合格,调查取证不认真,案件处理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造成错案,执法办案成为“创收”工具,越权处罚,降格处理,随意罚款和没收财物、保证金,插手经济纠纷,违反规定扣款扣物等问题;5、“不作为”的办案环节,主要是对案件查处不及时,该立案不立案,互相推诿,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长期不予解决,对信访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久拖不纠,对上级公安机关批转的督办案件不及时办理、答复,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一)集中整改队伍(6月1日至7月31日)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重点,认真查摆本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和实质性的问题,不要仅停留在深挖根源、剖析原因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制定有效措施上下功夫。

  要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及向法制科审核案件单位了解存在问题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1、要紧密结合“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从开门接访发现问题中,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2、要紧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从发现的问题中,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3、要紧密结合清理不合格执法主体工作,从发现的问题中,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4、要紧密结合“两个违规”专项治理工作,从发现的问题中,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5、要紧密结合执法质量考评或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从发现的问题中,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本单位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和规范。

  着重查找和整改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问题;着重查找和整

  改出警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及时,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等问题,着重查找和整改违反办案程序规定处罚当事人、违反权利告知规定等问题。

  要建立查摆出问题台帐,对查摆出的问题如何整改要制定整改计划,要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6月29日前将查摆出的问题及整改方案、措施报分局治安科,7月31日本阶段工结束后,要上报整改情况。

  (二)健全制度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制度建设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核心,县公安局将制定《办案责任跟踪制度》、《限期办案制度》、《案件集体审核研究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格局,9月30日本阶段工作结束后,派出所要按照分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培训考核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与本岗位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积极参加考试考核,确保学习效果。

  要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好大练兵活动。

篇四: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整改措施

  

  【活动总结】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厅党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执法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权力的制约、剃衡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随意性,建立完善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有效解决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办等突出问题;健全防止权力干预司法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综合治理“司法掮客”;严格落实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度尤其是“四个一律”使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在办案场所内发生自杀、自伤、自残和脱逃等安全事故;打造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办案区办案到案件终结的全流程执法记录机制,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式管理。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干预司法突出问题。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重点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从严打击司法掮客、违规说情、打探案情等非法活动。

  (二)重点整治受案立案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枧关受案立案管理规定》,完善受案立案管理制度和责

  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专顼检查,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受立案“四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受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执法源头上减少受案立案的群众投诉和上访案件。

  (三)重点整治执法场所突出问题。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组织专项督察,进一步完善执法场所硬件建设。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执法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和“四个一律"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严防执法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重点整治执法记录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厅关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实施意见》《川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全程同步记录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等制度规范,从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对现场执法、场所执法的动态巡查,严防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

  (五)重点整治案件网上办理质量。

  严格按照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运行规定以及《万源市公安局网上执法办案单轨制运行工作规范》《万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强化所有案件网上全程录入,全程流转,法律文书全部网上生成。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我局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全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局长沈晓为组长,公安局政委杨树林为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为成员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党委委员赵仁兴为主任,督察大队长周骞、机关党委副书记向本立、法制大队长蒲金元为副主任,办公室设法制大队,负责日常执法监督

  经常性工作。

  (二)及时传达,全警动员,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内部规定,提升执法办案人员执法办案法律水平和能力水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各执法办案部门务必于3月25日前,组织本部门每一个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四川省公安枧关受案立案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实施意见》《川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全程同步记录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以及我局出台的相应的执法规定等。每一个民警都要学懂弄通做实,并严格执行。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查摆。各部门务必要结合各级公安机关法制检查中发现以及检察院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反映出的执法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3月底前将自查纠出的问题书面上报法制大队。

  (四)长抓不懈,彻底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执法办案部门,务必于4月底以前对本部门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改结束。并于5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法制大队,同时,各部门要将执法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坚持不懈,一抓到底,持续推进,永无尾期,具体拆好如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案件单轨制,全面提升网上案件办理质量。将2018年度至今已受理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逐案进行评查,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量罚是否适当,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人为干预,并将所有证据材料,法律文书全部回扫到办案平台。

  二是凡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按照我局《关于贯彻落实重特大案(事)件决策研究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严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应用。各部门务必对2018年办理的所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检查,看取保候审的适用和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是否有保而不侦,监而不侦现象,是否有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是否有违法没收保证金,是否有超期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相关规定,对上门报案务必做到“三个当场”。

  各部门立即对本部门2018年11月以来所接警情进行梳理,看是否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受立案审查并依法处理,看是否存在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问题,看接报案、受立案台账是否准确详尽,看是否出具《受案回执》并及时送达,看对上门报案是否做到“三个当场”。该受理的立即受理,该立案的立即立案。做到“110”指令和群众直接报警的基础台账,与网上办案信息、案卷卷宗以及回访当事人一致。,五是继续完成未升级改造的基层派出所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已改造完成的河口、罗文、青花、黄钟、大竹河、交警、西城所以及局集中办案区管理部门务必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对照整改完善,看基本设置、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对正在升级改造的竹峪、白沙两所,务必指定一名负责人监督、推进相关改造工作。各执法办案场所管理部门,务必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制定办案区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办案区登记表填写,将办案区的使用纳入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市局法制大队要将办案区的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法制大队在案件审核时,凡是不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凡进入办案区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完整的一律不予审批,因此造成办案部门人员超过法律期限的责任一律由办案民警自行承担。

  六是强化执法记录仪配备以及执法行为全程记录工作。各部门要立即对本部门所配执法记录仪进行清理,对未达到100%的以及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登记造册,上报局指挥中心和警务保障室,局指挥中心和警务保障室负责报告领导按要求配备。从即日起,凡接处警、当场处罚、现场勘察、搜查扣押、辨认指认等现场执

  法活动要全面进行视音频记录,办案区视频监控要全覆盖、执法活动要全记录;对刑事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讯问、询问录音录像是要做到内容完整、时间准确、图像清晰、话音清楚,摄录内容与讯问笔录要一致。

  七是强化执法活动中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各部门立即启动警务综合平台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务必将2018年10月以来的所有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涉案财物录入平台,进行自行清理,并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相关规定移交,保管、处置,建立相应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保管室。同时,在六月底前对已遗留财物问题进行一次集中处置。凡2019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无论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在案件办结制作相应报告时,一并依法对所涉财物进行处置,法制大队在案件审核时,发现案件有涉案财物未处理完结而报告书中未提出处理意见的,一律不得审批。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各执法办案部门要要迸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时闻节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在今年内实现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根治,形成治理执法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局督察大队、机关党委、法制大队要形成“大监督”格局,互通有无,强化执法突出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力度。对整治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消极懈怠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

  “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执法管理精细化水平,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近日,米易县公安局以“四检查、四坚持”为抓手,查问题、促整改、防风险,切实对全局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大整改。

  以四检查,排查执法突出问题。

  一是以案件评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结合《攀枝花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和《米易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评分标准》,对已办结的一般性程序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核和评查;

  二是以季度执法质量检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县局抽调法制、纪检和派出所优秀办案民警组成执法检查小队,对全局15个执法办案单位季度案件办理情况、受立案情况、执法场所“四个一律”工作落实情况、执法活动音视频记录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和规定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以前移监督关口检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前移执法监督关口,依托省厅警综平台,由案管中心对全局警情实现全流程、全时空跟踪监管,并进行问题预警提醒,通过上网公示等方式向责任单位、主办民警发布指令,切实将警情录入、分流的问题发现在小、整改在早。

  四是以专项行动检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以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检查,检查所有涉案物品是否按要求全部实现网上流转;程序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擅自处置涉案财物情形,检查是否存在司法干预办案,办人情案等情况。

  以四坚持,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坚持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县局积极推动全局全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全警执法能力。结合县局实情,制定下发了《米易县公安局学法用法实施方案》,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考试为契机,积极组织各种培训和案件旁听。

  二是坚持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县局先后出台了《法制员管理办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执法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等系列执法制度,基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执法制度保障体系,为规范执法提供依据和标准。

  三是坚持案件五级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行案件五级审核制度。设置案件主办民警、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审核民警、局领导五级审核流程,明确了每个节点的审核职责,形成了案件重重把关、执法层层监督、责任级级落实的执法监督格局。

  四是坚持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监督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分类汇总,依据问题性质,对责任人员分别采取不同的追责形式对问题整改实行督办制,有效扭转了民警“过得去”执法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群组发)[20xx]29号)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群办发[20xx]xx号)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针对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决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促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都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摒弃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罗黑皮同志任组长,胡列宇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监察室、局法规科及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

  三、整治范围

  局属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四、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目标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理、举报投诉,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权有利的事争着办、无权无利的事推着办等慢作为的问题;

  (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罚代法、构成犯罪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以后要好处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权力“寻租”问题;

  (三)对服务对象或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态度生、冷、硬、横等服务不热情的问题;

  (四)刻意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五)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公的问题;

  (六)不履行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问题。

  五、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7月下旬起至9月中旬结束,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要求,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对照职责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对全局所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岳阳日报、电视台、岳阳建设网站、等宣传阵地,采取短信以及问卷调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营造整治氛围。并在局属行政执法部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广泛收集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的线索,真正形成人民群众关心参与、部门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整治的局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

  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局属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指出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好《2014年行政执法部门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主动作为,依法执法。同时,每个执法人员也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局信访办、局属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向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提供2014年以来受理的与本次专项整治内容相关的投诉举报情况,并要认真疏理登记好2014年来投诉举报情况。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自查报告于8月18日前报局监察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局纪检监察室、局法规科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并采取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将执法监察关口前移,突出群众参与,向行政执法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行政执法情况,主动查找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对投诉多的部门和个人下发整改函。同时,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广泛收集各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进行整改。对于一般性问题通过采取现场反馈、责令改正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进行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中旬)

  要及时疏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并将之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建立完善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证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机制,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建设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廉洁化水平,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铺下身子,放下架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好、做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氛围。要通过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工作情况,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深入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专项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影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提高法治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使法治思维有新变化,法治能力有新提高,法治氛围有新提升,法治期待有新回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承诺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和成果。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注重案件查办。要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违法违规的的重大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理结果公开曝光。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篇五: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整改措施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摘要: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

  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赎买的错觉,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忽视了处罚的社会效益,群众对一些案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映强烈。有的办案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往往先责令当事人交款或扣押当事人财物,当事人如交纳了,就将暂扣款用作罚款处理;如不交纳或交不出,就予以治安拘留处罚,以致对有些违法事实、责任相当的案件,出现罚款或拘留两种不同的处罚。有的甚至当事人不交暂扣款,就又罚款、又拘留,特别是在办理卖淫嫖娼案件中,办案人员抓住当事人不愿张扬的心理,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现象尤为突出。据调查,个别单位办理的卖淫嫖娼案件,有不少是应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的,还有部分行为人触犯了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有的单位往往是一罚了事。还有的地方用罚没款项发工资,造成了执法的不严肃性,影响了公正执法。

  (二)部分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基本素质较差,特权思想严重,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随意性大,不严格执法,主要表现为:

  越权处罚。一些办案单位越权办案,办案过程中缺少报批手续,该报批的不报批。有的派出所擅自处50元以上甚至几千元的罚款,既不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又不依法出具有关法律文书,只开一张白条,有的还多收少开;还有的不按法定的处罚幅度量罚,如对应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有的却处以400元罚款,对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擅自提高罚款数额。

  办案显失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有些办案单位或民警办人情案、关系案,对于二人以上的共同违法案件,有的“顶格”处罚,有的则按最低限处罚,造成情节轻重与处罚力度不相当。有些案件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执法人员随意罚款,张口说罚多少就是多少。

  对案件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随意定案。特别是比较复杂的案件,明显还有同案犯及其它违法行为,而不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该进行鉴定的证据不送请鉴定,有些案件不作全面取证调查,仅凭当事人的口供定案,致使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打击处理。

  滥用强制性手段。一是留置超范围,留置后不按规定通知家属。如对经济案件、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赌博、卖淫嫖娼案件等明显不符合留置条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适用留置,或在刑事、行政立案后仍延长留置。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留置后,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家属。二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随意性较大。对刑拘延长30日的对象超出刑诉法第69条规定的三种对象范围,犯罪嫌疑人刑拘后,基本上都延长至30日;有的刑拘期满后,没有继续侦查必要的,也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且保而不审,监而不审;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不落实,情况没有及时掌握,如某县局一取保候审对象,起诉到检察院时,才发现已死亡;刑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转处率不高,特别是

  监视居住直接释放率高。三是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暂扣、证据登记保存以及发还财物未按规定审批,有的甚至还在打“白条”;收取预交款超范围;有的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连同车上货物一同暂扣,久拖不予发还等。

  利用处罚权送人情,不依法办案。一些办案单位在处理赌博、卖淫嫖娼时,对卖淫女、嫖客实施罚款、拘留、劳教,而对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老板大多处以较低数额罚款或根本不予处理。

  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的十四项职责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但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很好履行这些法定职责,主要表现为:一是对群众报警不出警或不及时出警处置,案件该立不立、该查不查。二是对公民要求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拒绝履行。三是对公民申领许可证、执照,该办不办、故意刁难或无故拖延等。如在办理伤害案件中,一些基层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往往不管案情大小,先叫治保会或协警队去处理。有的派出所即使受理了,也不及时立案,认真调查取证,因而造成案件久拖不决,无法处理。有的则违反规定,将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轻伤以上案件也作调解处理,有的轻伤害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派出所不肯移交有关案件材料,致使加害人逃避制裁、处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为了自身和局部利益,互相推诿本应管辖的案件,特别是在退赃和处理涉及本地区经济利益的案件时,非但不予配合,反而多方阻挠,有的还搞幕后交易,退赃即放人;还有的对异地公安机关到本地办案协查不闻不问,索要好处费或不按管辖分工乱办案等等。

  (三)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普遍,办案中不按法定程序办理或程序违法现象比较突出。

  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单独上路检查扣证罚款;民警单人调查取证、检查和进行询(讯)问。二是违反地域管辖、警种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涉及本地企业被骗的经济犯罪案件,不管有无管辖权,都立案侦查;派出所跨管辖区域查赌、查嫖;刑侦部门办理治安(行政)处罚案件;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先侦查(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先告知后取证;当场处罚未出示证件,未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诉权,未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没收财物、50元以上罚款和重大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处罚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罚告知和听证权利告知书同时送达,处罚决

  定书不送达或送达不及时,有的甚至在制作笔录时就交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等。四是超越职权审批。警务区、中队审批治安行政案件立案;科所队长审批刑事案件立案、延长留置和以县级公安机关名义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等。

  执行听证程序不到位。部分民警对听证制度认识不充分,故意规避法律;有的告知程序执行得不够准确、规范。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或以种种理由劝说当事人,收回请求,不进行听证;当场处罚较为混乱。不应当当场处罚而实施当场处罚。有的实施当场处罚,不依照法定程序填写裁决书,民警口头说了算。

  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填写时有的用词不规范,对认定事实没有必要的时间、地点、情节等要素描述,有的因此败诉。

  罚缴分离制度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试行实施外,其它部门实施不规范,罚缴分离制度坚持不好,个别单位形同虚设。

  (四)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一是办案中动手动脚、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如在审讯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长时间不让睡觉、罚站、罚跪等手段逼取口供。二是在治安管理中,动不动搞“零点行动”、“地毯式清查”,深更半夜上门查验证件,蔑视弱势群体;在查处治安案件、调处治安纠纷中,不会做、不愿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动辄使用传唤手段,将双方当事人带到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不注重思想教育、引导,而采取强制驱散等方法,造成警民关系不和等。三是采取“跟踪”、“盯梢”等方法查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随意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的“小姐”带到公安机关审讯等。

  二、对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的分析

  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目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但一些民警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及时跟上改革步伐,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观念根深蒂固。部分民警习惯于按长官意志执法和领导批示办事,以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法工作好坏的标准,忽视法律要求;当权力需要与法律要求发生冲突时,往往取权舍法,以权代法。二是在用权与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习惯把权力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漠视公民权利,没有认识到保护公民权利是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认为只要是打击违法犯罪,就可以不顾违法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抓住坏人,抓错好人也不要紧”,“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在所难免”。三是在处理警民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忘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特权思想严重,惟我独尊,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的呼声无动于衷。

  (二)民警整体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一是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

  民警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尤其是近几年刚从地方和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民警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少数民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该办的不办;有好处的案件,争着、揽着、抢着办,借执法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三是部分基层领导业务素质低下,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基层领导自己不懂法,不会办案,根本起不到指导和监督把关作用。有的领导作风不实,忙于应酬,很少关心执法工作,在审核、审批案件中,往往只批不审,敷衍了事。

  (三)公安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现行公安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其弊端日益显现。最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列入地方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干部任用、民警招录、清退等都受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造成“进、出口”不畅,管理不顺,警力不能及时得到补充、优化。现有警力配置与当前的治安形势、公安工作任务很不适应。目前全国公安民警占人口比例是万分之十二左右,而新蔡县仅为万分之三点六。二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现行公安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由于种种原因,公安经费普遍不足。“皇粮”吃不饱,就要吃“杂粮”,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尽可能多罚。

  (四)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难免发生互相矛盾,互相抵触,有的规定还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如公安机关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不配套,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困惑。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决定》对单位容留、放任卖淫嫖娼行为都规定了罚则,但量罚尺度不同;又如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交通部《营运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有关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定,公安和交通运管部门都有权进行管理处罚,造成多头执法,重复管理等。

  (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也是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虽然随着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完善,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由于这些监督制约机制的落实不够,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也不去落实,也就难以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比如要求公开公安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实行“阳光作业”,但是在很多地方仍是“暗箱操作”,并且很多案件根本就不立案,外界发现不了,也没人举报,这样监督也就无从谈起,进而形成了在公安执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存在。

  三、对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水平的几点思考。

  (一)抓好思想教育,强化民警执法意识。

  公安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结合点,抓好执法工作,就抓住了公安工作的“牛鼻子”,而抓好民警的学习又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关键,二者有机结合,就能取得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双丰收。提高执法质量必须从抓政治教育、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入手,增强民警法制意识,把民警的思想行为统一到提高执法质量工作上来,充分利用民警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统一民警的思想,提高了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的认识。

  (二)抓好执法培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一是要抓好对民警法律知识培训。要特别注重对民警的法律知识培训,定期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特别是对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新的执法规定,要及时组织

  人员进行研究,编写教材,举办培训班,对全体执法办案民警进行培训,确保新法或新的执法规定得到及时正确的贯彻实施。二是要组织开展案件评析活动。针对个别民警在办理案件中,责任心不强,办案能力差,讯问、询问不到位,证据固定不及时,材料不规范等现状,从各单位办理的案件中,选出各类成功的案件和不成功的案件,组织民警进行评析,总结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并聘请检、法等单位人员授课,以案析法,提高案件质量,让办案民警从中对照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工作努力的方向。三是利用每周一夜晚的党团活动时间,与政治业务学习相结合,开办学法夜校。选拨业务尖子外出学习培训,回来后,对民警学习进行辅导,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使民警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得到增强,从而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三)抓好体制建设,强化公安执法保障。

  公安执法保障机制包括领导管理机制,警力保障机制,财物保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执法环境保障机制等。公安保障机制建设要同政

  治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要与中国国情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立足现状,长远规划,分步实施。一是要建立适应公安机关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挖掘警力潜能。公安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队伍,人数多,专业性强,危险性大,而领导职数少,民警职级、待遇长期偏低。要根据这些特殊性,建立符合公安职业特点的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在国家公务员序列中单列出来,“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加大警衔工资在民警工资构成中所占比例,提高民警生活待遇,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与基层民警在职级、待遇上的差别,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特别是一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优化警力资源的配置,根据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大力精简内设机构和派出单位,合并职能交叉或相近的部门和警种,从实际需要出发设置公安派出机构,重新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沉到一线,实行“小机关、大基层”,切实解决头重脚轻、机关化严重的问题,切实解决部门与警种之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人浮于事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分级管理,分级、分项负担”的财物保障机制,彻底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公安经费保障理应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事,让公安机关“自谋财路”,就会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向老百姓敛财的工具。要彻底解决公安经费保障问题,必须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解决。即规定国民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安经费的固定来源,建立起“分级管理,分级、分项负担”的财物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项落实保障。具体是: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全国公安机关装备费和服装费,财政部、公安部制定全国公安机关装备标准,由中央财政统一划拔;省级财政主要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行政经费,包括民警工资、医疗保障,特别业务费等,保证省内民警的物质待遇基本一致;市级财政主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办公、办案经费等;县级财政主要负责县级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分级分项负担公安经费,可以缓解目前地方负担过重,保障乏力的状况。在新的财物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前,首先要用好、盘活有限的经费,增强成本意识,降低警务成本,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科学管理使用现有经费装备,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三是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公安立法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在保障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到2005年建成以人民警察法为主体,以公安刑事法规、治安保卫法规、公安行政管理法规、公安组织人事法规、警务保障法规、监督法规和国际警务合作法规为主要门类,由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组成的比较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公安立法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遵循立法的规定,符合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决策,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当前公安立法的重点:一是制定出台公安机关组织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二是加强对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本着执法为民,群众至上的指导思想,从合法性、适用性、有效性等方面,对现有公安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及时提出废改立建议。三是对不同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规章有冲突、不协调的条款进行修改,特别要对由多个部门行使同一种管理、审核、发证、收费、处罚权的法规规章进行清理,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减负”于民。四是要加强全民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公安执法的大环境。深入开展全民“四五”普法教育,掀起全民学法新高潮。各级政府特别是司法部门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等执法工作中也要注重法制宣传,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使人们能够自觉地支持、配合执法,为公安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抓好制度建设,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要从根本解决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的弊端,把民警的一切执法活动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执法制度和规定,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化。二是要建立《执法民警资格认证制度》、《接处警和立案破案回告制度》、《治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增强民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适时出台相关制度。对个别单位不依法严格执行行政拘留,有降格处理、以罚代拘的现象,要及时制定《办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严格规定行政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一系列程序。对裁决后不执行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这样能使执法中趋利性表现比较突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些时有发生的问题得到根本的遏制,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行为明显增强。

  (五)抓好执法检查,纠正民警执法错误。

  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通过个案质量来体现。要坚持把抓“个案质量评判”作为检查执法质量的“关键点”,将静态的执法责任制度,转化为动态的民警执法检查,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力。对一些发生频率较高的执法过错行为,要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和评判,加大惩戒力度,引导民警重视突出问题的解决。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在落实执法责任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纠正的不放过;对问题、原因、责任未查明的不放过;对存在执法过错责任没有追究的不放过。并注意在案件审核、个案监督、执法检查、复议等活动中,发现执法违法行为,并及时给予纠正。通过严格的检查,换来严格的执法。

  (六)抓好监督机制,落实民警执法责任。

  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法律就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的观念。用全方位立体式网络构筑科学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建立外部监督新

  机制。在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监督外,还要邀请检察机关对年度内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通过检察指导侦查,突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建立全方位的内部监督体系,即要发挥法制部门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纪检、督察、控申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内部执法监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分级执法责任制,使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达到主体明确、责任落实、职权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的要求,形成操作性强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引入多层次的监督方式,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三环监督体系”。在执法工作中,法制部门要提前介入案件进行指导,加强事前监督;通过案件建立台帐和法制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通过执法质量检查、评议复核等,完善落实执法活动的事后监督,通过“三环”跟踪监督,使一线执法民警自觉养成良好的执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五是量化分解目标,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为了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规定》,把执法责任目标分解量化,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民警、每个单位及案件的每个环节,局领导与各执法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执法监督责任制,法制、纪检、控申、督察等部门紧密协作,互通情况,建立起严密、规范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与队伍等级化管理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提供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公安机关执法须知》,公安部法制局;

  [2]付明喜著:《完善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

  [3]刘璐著:《试论行政科学程序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

  [4]余军,尹伟琴合著:《对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的再认识》,政法论坛,2005年第23卷;

  [5]河南省公安机关机关资格认证考试复习资料,河南省公安厅,2005年2月

  [6]河南省县级公安机关和所队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法律法规学习材料摘编,河南省县级公安机关和所队领导班子成员轮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10月

篇六: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整改措施

  

  2023年关于2023派出所警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优秀

  关于2023派出所警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优秀范文2篇

  2023派出所警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篇一

  根据中心“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支配,本人认真学习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及要求,逐一比照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并明确整改措施如下:

  〔一〕“群众观念淡薄〞方面。

  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强,服务质量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自觉加强学习并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途,做到敬重群众、贴近群众、深化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增加履职尽责上的主动服务意识。

  〔二〕“工作执行不力〞方面。

  对上级决策部署有时相识不够深刻到位,执行的时效性、实效性还有确定差距。

  整改措施: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相识,有效增加执行的内在动力。

  〔三〕“工作实力不强〞方面。

  学习劲头不强,不能与时俱进地提高业务水平与工作实力,与进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整改措施: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深刻领悟上级精神,清楚形势任务要求,主动开展调查探讨,认真摸清基层状况,既要运用管用的老方法,又要探究管用的新方法,切实提高业务实力。

  〔四〕“工作标准不高〞方面。

  进取精神有所懈怠,有时满

  足于现状,对中心的进展前景缺乏信念,感觉比较迷茫。

  整改措施:自觉破除临时思想,立足现状主动思索并提出既符合客观实际又有利于中心长远建设的看法建议,认真落实中心支部与领导的要求,抓好本科室业务工作落实与实力作风建设。

  〔五〕“工作不敢担当〞方面。

  由于对当前形势相识不够到位,有时开展工作怕担政策风险,或多或少存在明哲保身思想,不愿较真碰硬。

  整改措施:在坚持党性原则与遵守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从单位实际动身,做到原则性与灵敏性相结合,主动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处理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六〕“精神状态不佳〞方面。

  事业心有所下降,工作上的拼劲和闯劲缺乏。

  整改措施:牢记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讲奉献、守

  纪律、顾大局,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一样,努力做本科室中既守本份又求进取的带头者。

  〔七〕“工作作风漂移〞方面。

  囿于业务性质与范围,主动深化基层比较少,驾驭实情不够综合、不够细致。

  整改措施: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影响与侵蚀,主动争取到基层、到一线的时机,认真做好调查探讨工作,驾驭第一手信息,为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打牢实践基础。

  〔八〕“工作推诿扯皮〞方面。

  习惯于处理事务性、周期性工作,对临时支配的工作任务,有时因需要多方协调的难度比较

  大而存在畏难心情,不能刚好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加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克服畏难心情,主动与各科室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2023派出所警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篇三

  派出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加强派出所工作对公安机关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提高打击犯罪实力至关重要,做好派出所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现笔者结合张家口市实际,就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谈一些粗浅的相识。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础工作意识不强。派出所的基础工作是一项浩大而繁杂的工作,工作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工作成果不显山不露水。受此影响,有的民警甚至基层领导,对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相识缺乏,认为破案简洁出成果,简洁引起各方重视,简洁对单位、个人产生主动影响。因此,对不简洁出成果的基层基础工作的主动性不是很高。工作中虽然规定了社区民警的五大职责,但具体到下责任区后该做什么工作,在派出所内又该做什么工作,有的民警还是不清楚。

  2.人口管理的难点仍未突破。从管理的现实状况看,目前基层派出所对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监管对象、高危人群的管控等人口管理的重点、薄弱点、难点仍未突破。首先,一些对社会治安有威胁人员的日常活动常常游离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视线之外;其次,派出所治安信息员队伍的现状不尽如人意,能真正发挥作用的信息员少而又少。

  3.阵地限制力不强。行业场所特别是二手交易市场、边缘性行业、网吧、公共消遣等场所,由于在管理上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和实力,派出所民警在依法管理、动态管理、有效管理中应对性不强,导致漏管失控现象严峻。有的消遣场所成为卖淫嫖娼、吸贩毒的集中地,有的场所成为销赃的窝点。由于缺乏必要的制约措施,通过行业场所供应线索破案的少之又少。

  二、产生问题的缘由

  派出所工作存在问题的缘由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工作保障不适应现实管理的需求。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保障仍有待加强,主要表如今:一是警力普遍惊慌。“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接处警,查办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努力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全年工作指标的同时,还要参与其他业务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警力普遍缺乏。二是没有形成科学评估基础工作成效的激励机制,造成少数民警包括一些派出所的领导对基础工作的相识仍存在确定误区。他们认为破案打击简洁出成果,而基础工作投入大且见效慢,成果难以表达,继而调动不起基础工作的主动性。

  2.民警素养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求。基础工作难开展、难深化是派出所工作难以取得成效的最大症结,而基础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是群众工作。经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教化训练,民警素养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个别民警的素养与工作要求照旧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如今:一是一些民警缺乏群众工作阅历,不懂得如何去发动和依靠群众,不擅长与群众沟通,不擅长调动和激发群众开展治安防范的主动性,对如何做好基础工作的方法不多;二是还有一些民警怕吃苦、嫌麻烦,缺乏深化辖区、深化群众的主动性和主动性;三是民警个体素养参差不齐,有的不留意理论、业务的学习,执法办案质量不高,体能技能素养跟不上形势进展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继承传统社区警务工作阅历做法的基础上,派出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主动转变思维,坚持警力下沉,增加警民互动,提升警员素养,引领公安派出所工作不断转型创新,取得成效。

  1.努力打造思想保障平台。将派出所建设作为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根本,全力推动新一轮公安工作进展进步。一是刚好调整战略思路。刚好调整工作重心,创新勤务模式,把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作为派出所基本勤务方式,把更多的警力推向社区。二是强化日常跟踪督导。对全局社区民警基础信息采集、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群众工作等开展状况进行考核并上网公布考核结果,通过树立典型的方式引导宽阔社区民警勤奋工作、服务群众。

  2.努力打造沟通服务平台。将警务室建设成警民互助工作的平台和警民联系的纽带,依托警务室“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优势,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手段、畅通服务渠道,通过代办户口、代办证件、上门办证、送证上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一是拓宽服务阵地。结合城区、城郊和农村治安的不同特点,加大校内警务室、医院警务室的建设力度。主动开展法律询问、平安培训、日常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阵地。二是前移警务平台。以警务前移为切入点,大力推动派出所建设和社区警务建设,加强和改良行

  政管理方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办事、执法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办事、执法效率,把派出所打造成为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

  3.努力打造治安防控平台。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针对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加大阵地管控力度,警务室在实行全天候巡逻防范限制的同时,将流淌人口管理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主动推动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有效延长。一是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应用。把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作为提升基础工作的突破口,为社区民警供应基础信息关心破案。同时,与侦查办案民警同功同奖,对疏于采集导致漏管失控的,肃穆追究责任。二是加强社会巡逻防范。结合辖区实际,发动辖区治安主动分子、党员义工、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气共同参与社区巡逻,通过点、线、面的巡防网络交织,形成全天候、全覆盖、零空隙的巡防网络,实行人巡、车巡相结合,形成“大巡防〞格局,提高巡防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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