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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婚礼宴请规定8篇

时间:2023-08-25 11:2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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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

  些党员干部子女即将升入高等院校。为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下面职场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提供参考。

  规定一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各直属单位和人民团体:

  今年高考将至,一些党员干部子女即将升入高等院校。为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和收礼问题重申如下:

  一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借子女升学之机发请贴、搞宴请;不准多地分次设席、在自己家中以及以配偶或亲属名义变相宴请;不准借机收礼敛财;不准参与子女升学

  的宴请活动。对违反《通知》精神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

  各单位要对所属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自律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对有子女升学的干部,主要领导和包保领导要亲自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做出书面保证。如违反规定,对当事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包保领导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并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超前教育,提前预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纪、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和收礼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举报,发现问题要迅速开展调查,从快处理,并将查处情况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xxx,各单位要将该举报电话张贴于单位明显位置,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规定二

  一、操办婚庆宴请规模控制在1个餐次,且不得超过15桌(150人)以内;婚庆嫁娶双方在同城同日合并操办酒宴的,宴请规模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其他宴请规模控制在8桌(80人)以内。

  二、宴请标准,每桌菜金不得超过2600元;同时,香烟和酒水等不得超过菜金的30%;宴请时不得发放礼金(即福鼎俗称的“桌面红包”)或变相发放同等价值的礼品。

  三、严禁多时段、分地点、或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四、操办婚礼等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实行报备制度,凡本人或同胞兄弟姐妹为其(本人)直系亲属办理婚庆等喜庆宴席的,应提前5日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办理事由、时间、地点、宴请对象、宴请规模、酒宴费用等事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备案: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备案;科员以下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书面备案。

  规定三

  某市市作风办曾针对公职人员参与饭局问题,出台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规定,并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带头遵守执行。除上文的8种饭局外,以下这12种饭局仍需公职人员警惕!

  1.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2.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释义: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4.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5.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6.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7.不准参加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8.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9.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0.不准参加私人或高消费场所的吃请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

  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1.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

  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2.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吃请

  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篇二: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新规!党员?部家庭办婚事收礼?每?不得超过300元,彩礼不得超过10万元......衢州发布新规,对结婚彩礼、婚事礼?、婚丧宴请等??都做出了具体?额规定。如直系亲属以外的婚事礼?控制在300元以内、丧事控制在200元以内,结婚彩礼总数控制在10万元以内。近?,衢州市决定在全市开展移风易俗树??明乡风六??动,并制定了相关标准,直系亲属以外的婚事礼?控制在300元以内、丧事控制在200元以内。衢州市精神?明建设委员会??表?,对普通民众来说,具体的?额规定旨在作为?个参考标准引导?家,并?强制要求。主要?的是约束党员?部,制?党员?部的奢靡风?。有专家认为,衢州此举对党员?部来说是?个约束,也为纪委等部门提供了?个具体礼?和婚丧宴请标准作为限制参考。?对普通?众来说,移风易俗还需要政府宏观倡导,组织?员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12?19?,衢州市?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信公众号发?称,近?,市精神?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衢州市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树??明乡风?动实施?案》(以下简称《?案》),决定在全市开展移风易俗树??明乡风六??动,并制定了《衢州市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中对结婚彩礼、婚事礼?、婚丧宴请等??都做出了具体?额规定。如直系亲属以外的婚事礼?控制在300元以内、丧事控制在200元以内。新?案与标准的出台是为了响应今年《新时代公民道德纲要》中提出的具体要求。《标准》中的?额规定,系根据当地物价?平、?均收?等制定?来,旨在作为?个参考标准引导?家,并?强制要求。严查党员?部?操?办《标准》中对结婚彩礼、婚事礼?、婚丧宴请等??都做出了具体?额规定。如直系亲属以外的婚事礼?控制在300元以内、丧事控制在200元以内;结婚彩礼总数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含“见?礼”“改?费”等);婚丧宴请控制在30桌(300?)以内,嫁娶双?合办的宴请控制在50桌(500?)以内,在酒店操办事宜的,菜肴标准每桌控制在1500元以内,烟酒饮料等费?每桌控制在300元以内;在村镇家宴厨师操办的,菜肴标准每桌控制在800元以内,烟酒饮料等费?每桌控制在200元以内。《?案》对于党员?部也提出来新要求:严肃查处党员、?部和公职?员?操?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为,依法治理违规?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等?为和看风?、做道场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燃放礼炮等?为,严厉打击邪教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额根据当地物价?平等制定新?案与标准的出台是为了响应今年《新时代公民道德纲要》中提出的部分要求,“??提到了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等内容。”那么份?钱不超300元?是如何得来的呢?礼?是按宴席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如,?桌宴席在10?左右,?额总数在1500元以内,那么?均就是150元,有些?参加婚礼或者丧礼会带家?或孩?,那么300元以内的礼?是最合适的。我们也征求了很多市民意见,希望参加宴席就像凑钱吃饭?样,互相不要增加负担。■

  追问如何保证?案标准落实?普通民众以引导为主;纪委或根据?案标准出台相应措施约束党员?部《标准》出台后,引发?友热议,有?友认为,此举有利于遏制攀?之风,可以起到很好的导向作?,也有?友认为,移风易俗应该从改变整体??环境??,单纯就某???进?规定,“怕成?纸空?”。有个名为“努?才能换回失去的尊严”的?友表?,“要看实际,?如去年同学结婚你包了1000,然后现在规定只收300这不?亏?”对此,?明委只是负责意识形态的引导,在落实??,以提倡为主,并?强制。“我们制定的?额标准,希望发挥参照物的作?。”?且主要针对党员?部,制?党员?部的奢靡风?,纪委可能参考我们规定的这?标准,纪委本?对党员?部办酒席是有规定的,但对于礼?具体?额上没有要求。这样?明委的约束作?,可以配套起来。虽然仅仅是引导作?,但《?案》与《标准》的另?落实主体还在农村。“希望这两个?件能成为指导意见,村委会能通过具体的村规去约束村民。”此外,衢州市基本所有的村?都有??的农村礼堂,我们也将会引导村民们节俭,“有些酒店利润不?不办了,村民们可以将礼堂变为家宴中?,我们?励?家??办。”■

  专家观点真正移风易俗还应加?宣传教育和引导国家?政学院教授汪?凯表?,衢州市??的初衷是?常不错的。公务?员通过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的情况并不少见,衢州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此举对党员?部来说是?个约束,也为纪委等部门提供了?个具体礼?和婚丧宴请标准作为限制参考。“政府管理是有边界的,主要责任在公共领域。”汪?凯说,站在移风易俗的交替,衢州市精神?明建设委员会从宏观?度提出倡议是?个好事,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讲,家庭条件不?,官?不应该有具体数额限制,管得那么细。民俗专家?巍也认为,政府可以倡导?百姓不追求?额彩礼,以及不?操?办婚礼,但不应提出具体数额,因为对于?百姓来讲,直系亲属以外的婚事礼?控制在300元以内、丧事控制在200元以内算是响应倡议,如果是朋友或者其他关系给的礼?超过了标准数额,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标准变成了?件,便成为?张?纸。“有的?百姓受?告影响选择不同?家的商品,移风易俗也是?样。”?巍介绍,过去取消包办婚姻是在政府和法律的推动下落实的,现在政府发出倡议,移风易俗是应值得?励的,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巍说,接受教育程度、对社会认知情况的不同,城市居民并没有乡村居民那么在意彩礼和婚礼及摆多少桌酒席。“所以想要从根本上解决移风易俗问题,还需要政府宏观倡导,组织?员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让?家有?个新的认知。”?巍说,只有?家整体素质达到?定?度时,男?双?注重情感,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平等时,“天价彩礼”、?摆宴席、注重礼?这种情况才会减少或消失。从衢州这?做到的,全国各地都应该学学!希望?家把这?消息传出去,共同抵制不良陋俗!

篇三: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党员结婚规定

  篇一:党员干部结婚申请书申请书本人***,男,汉族,19**年**月生,**省**市人,本科文化,于2019年0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

  恋爱对象***,女,汉族,19**年**月生,**省**市人,本科文化,现工作于****。

  我与***于***年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在经过2年的交往了解,感情发展成熟。

  我们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已符合组织关于结婚的规定条件。

  经双方协商同意,携双方家人亲戚十三桌,定于**年**月**日于***酒店举行婚礼。

  特向组织申请,请组织领导审查批准。

  报告人:****2019年09月18日篇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榕党办通(2019)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支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支部、省州驻榕单位: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我县存在较为严重的送礼风和请客风的问题,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不断好转,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操办酒席行为的范围对象本通知所指的党员、干部为全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和干部。

  二、操办酒席有关规定(一)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酒席中,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严格控制-1-酒席规模。

  婚嫁酒席单方办理从严控制在20桌以内,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办理。

  (二)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不准以同一事项、不同名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多次操办,不准以任何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单位及个人发送办酒信息或请柬、收受礼金。

  不准用公款、公物、公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三)除婚丧酒席外,党员、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操办或变相操办乔迁、生日、满月、升学、参军、工作调动(升迁)等酒席。

  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县管以上干部操办婚嫁酒席的,须在操办酒席前10天填写《榕江县党员、干部办理婚嫁酒申报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未有党委或党组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报县纪委审批。

  (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县管党员、干部操办婚嫁事宜酒席的,须在操办酒席前10天填写《榕江县党员、干部办理婚嫁酒申报审批表》,经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未有党委或党组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报相应的县直纪工委审批,未有纪工委负责的单位报县纪委党风室审批。

  (三)操办丧事后,党员、干部须在办完10日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办理情况。

  (四)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申报规定的,由职务最高的人员进行申报,并附上适用申报规定的其他人员与本人关系、单位和职务等情况。

  -2-(五)各乡镇申报(报告)工作参照县级程序进行。

  乡镇管理干部向所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申报(报告)。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正风肃纪任务来抓,切实加强教育督促监管。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级本部门党员、干部操办酒席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规办酒席的反映和举报。

  要不断完善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622031、6622800,电子邮箱:0855@126。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大操大办酒席请客收礼不良风气的整治工作。

  对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造成严重影响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对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规办酒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一)党员、干部操办婚嫁酒席不进行申报,未超过规定桌数的,给予诫勉谈话等处理;超过规定桌数的,视查实情况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纪律处分。

  操办酒席有关情况要如实作出说明。

  -3-(二)经批准办理婚嫁酒席,但超过规定桌数的,视查实情况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或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纪律处分。

  (三)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以外的酒席请客收礼的,所收礼金一律收缴,并根据情形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职、免职等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四)对在婚丧酒席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单位及个人礼金的,所收礼金一律收缴,并根据情形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职、免职等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五)党员、干部操办丧事无故不按规定报告有关情况的,给予其诫勉谈话等处理,并如实补报;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六)凡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的,取消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当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的,停发当事人当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领导干部的处理情况进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六、其他事项(一)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中央、省、州驻榕单位党员、干部和农村“两委”的党员、干部参照此通知执行。

  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24日-4-篇三: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规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各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是广大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为有效遏制这种歪风,严肃党纪政纪,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决定对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要求如下:一、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站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在婚丧嫁娶中不仅要管好自身,还要对班子整体、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负总责,做到讲政治、讲规矩,不超标准、不超范围。

  二、严格坚持婚丧嫁娶报告制度。

  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在办理此类事宜,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报告,主要内容是办事规模、标准、发邀请范围等,各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好第一关。

  三、严格控制范围。

  1、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婚丧嫁娶中要缩小宴请范围,不搞攀比。

  2、只准在子女结婚、直系亲属去逝办理喜宴、丧宴,严格禁止借子女、亲属订婚、老人过寿等名义,邀请领导、同事赴宴等行为。

  3、邀请赴宴人范围只限于亲属,不充许通知上下属单位。

  四、严肃党纪政纪。

  对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事先不报告、不请示,超标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所收礼金全部没收。

  2、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有行政职务的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

  3、对于用公款出礼的,其所用公款作为违纪资金,没收上缴林业局财务科。

  并由承办人自已退赔给单位作为补偿。

  同时视要礼金、礼品数量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党纪处分。

  五、本规定适用于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有处置权的关键部门、岗位党员干部参照执行。

  六、本规定由林业局纪委、监察科负责解释。

  库都尔林业局纪委库都尔林业局监察科二O一O年六月十日

篇四: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新规:党员?部公职?员婚宴单?不超20桌,?亲属?情300元封顶!8?10?上午,?城区深化移风易俗改?推进?会透露,今后?城区党员?部和公职?员操办婚宴单?不得超过20桌;?亲?员礼?(?情红包)收送均不超过300元/?,婚礼车队总数不超过6辆;婚宴餐标城区不超过3000元?桌,农村地区不超过2000元?桌。婚嫁双?合办不超过40桌餐标城区不超过3000元1桌近年来,?城区移风易俗?作取得了长?进展,在此基础上,前不久?城制定《?城区移风易俗改?攻坚年?动实施?案》,致?打造移风易俗改?的“?城样本”。在婚事新办??,从党员?部和公职?员(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城推?婚宴套餐制、?情随礼封顶制、简约婚礼承诺制、喜宴报告公?制。按照规定,党员?部和公职?员婚宴宴请客?单?不得超过20桌,婚嫁双?合办的不超过40桌;婚宴餐标城区不超过3000元?桌,农村地区不超过2000元?桌,提倡不上?端酒?。?城区还对党员?部和公职?员婚庆礼?(?情红包)做出规定,?亲?员收送均不超过300元/?,婚礼车队总数不得超过6辆。另外,党员?部、公职?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时要向所在单位作出书?承诺,在?定范围内公?宴请?数、桌数、礼?等内容,接受?部群众监督。?余家酒店响应简约婚礼推出3000元以下婚宴套餐为了让新风尚成新常态,?城将充分利?公园?场、美丽乡村、?化礼堂等现有公共资源和公共场所,以杨府?公园、江?屿为试点推出?批公益婚礼基地,提供给群众举办传统中式婚礼、简约西式婚礼、公园草坪婚礼、集体婚礼等形式;各街镇将借助?化礼堂建设年之机,建1?2处具备举?简约婚礼功能的?化礼堂,充分发挥红?理事会作?,积极推??化礼堂婚礼;积极探索村镇公益婚庆喜宴中?建设、?上婚礼祝福平台便民服务项?,满?群众举?简约婚庆场所的需求,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婚庆场所;推出?批形式新颖、简朴??的婚庆礼仪?条龙服务项?,吸引??市民参与简约婚礼。?前,?城辖区各?酒店?业也纷纷设计推出了实惠的婚宴专属套餐菜单活动,已有温州华侨饭店、喜来登?酒店、新南亚?酒店、溢?厅?酒店(?民路店)、银都宴会中?、将军?酒店、温州国际?酒店、得尔乐餐饮有限公司、温州天都?酒店、云天楼国??酒店、温州万融?酒店、温州东瓯?酒店、温州雪?饭店、?府甲第?酒店、兰???酒店等?余家酒店纷纷响应简约婚礼,推出3000元以下的婚宴套餐,市民可以前往预订。温州华侨饭店推出3000元以下婚宴套餐。饭店供图95.8%的受访者称:当前婚宴费?让?压???随着?们物质?活?平的提?,婚丧嫁娶?操?办的习俗越来越盛?,基于讲传统、重?情的地区风俗,很多??变得?可奈何。近年来,在?城区社会道德环境和社会公众?化满意度调查中,公众对“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现象”评分最低,去年满意率只有56.8%。7?,?城区?明办联合温州都市报全媒体对1200余位市民进?了问卷调查,95.8%的受访者感到当前婚宴费?对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很?或较?,85.6%的受访者认为酒宴浪费,85.3%的?认为?情过重,70%的?希望双?婚宴总桌数控制在20桌以内,婚宴餐标3000元以下。今天,?城推出党员?部和公职?员操办婚宴规定后,受到了众多市民的?泛点赞。在?城区某国有单位?作的周先?说:“好政策,得民?,切切实实地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倡导了?明新风尚。”我市民俗学家??平表?,推?婚事新办,值得肯定,“?如婚宴价格下来后,新?结婚成本也会下降,?定程度上也能减少?情负担”。

  操办丧事需遵守“五项原则”除婚事新办外,?城还将推进丧事简办?作。以后,市民操办丧事需遵守“五项原则”,内容包括:逝者遗体?天内需送往殡仪馆存放;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原则不超过5个,丧事殡期原则上不超过3天;禁?在?场、道路、学校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在回?沿路禁?使?烟花爆?、烧撒纸钱、吹号奏乐等。此外,丧事活动期间,?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车辆原则不超过5辆;平时?餐仅限于?作?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5桌,酒席原则不超过10桌。从10?1?起,在蒲鞋市、?南2个街道试点开展丧事集中到殡仪馆办理活动,同时开展丧事?车专项整治与殡仪服务市场集中整治。同时,抓好公益性节地?态安葬设施、村级公益性?灰堂等建设,推出简化审批等?系列办丧惠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平。?城区四套班?领导,市?明办和市民政局相关领导,街镇区直部门单位负责?、村居主要负责?以及区??代表、区政协委员、相关?业协会负责?、酒店负责?、企业家代表等600余?参加?城深化移风易俗改?推进?会,标志该区移风易俗改?迎来新节点。围绕“简约婚礼进万家、简约丧事惠百姓”两??标要求,?城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改?攻坚年?动,突出“婚事新办”、有序“丧事简办”、?促“观念转变”。各地新规:北京怀柔公职?员婚宴只能请亲属2014年,北京怀柔区纪委出台《怀柔区严禁党员?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要求全区各单位公职?员婚丧喜庆只能宴请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及近姻亲,公职?员还不能操办和主持亲属以外的?的婚礼。泉州党员?部公职?员单?婚宴请客不得超过15桌福建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暂?规定,?2014年8?1?起,要求党员?部和公职?员厉?节约?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单?举办婚宴,宴请?数不得超过15桌(每桌不超10?),婚嫁双?联办婚宴的,宴请?数不得超过25桌(每桌不超10?)。湖南党员、公职?员:婚宴不超200?根据规定,相关?员不准?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以任何?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员参与。婚礼宴请不得超过200?(20桌)、婚嫁双?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0?(30桌)。深圳:领导?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进??上申报去年12?1?起,深圳相关领导?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进??上申报和审批。申报事项的范围包括领导?部本?、配偶、直系亲属的婚庆、??、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丽?治理婚丧喜事陋习:?亲?员随礼不超过100元今年7?起,浙江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丧喜事陋习治理?作,操办婚丧喜事遵循“五不超”:其中包括?亲?员随礼不超过100元;婚嫁双?合办婚宴的,宴席桌数不超过30桌,单?操办的,不超过20桌;其他喜事不超过5桌等。新闻链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上半年全国查处?办婚丧喜庆2651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站今年7?30?发布数据显?,截?6?30?,2018年上半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项规定精神问题25677起,其中?办婚丧喜庆2651起。?友评论:想考公务员了,结婚可以省??笔钱

  _晒梦_:赞?个!现在办个婚礼铺张浪费太严重了,全给酒店和婚庆赚去了,这种消费观和攀??理是应该好好引导引导了!只为天明的阳光:点赞,现在办个婚礼铺张浪费太严重了,应该提倡节俭!新能?666:?常?持,现在社会攀?风?太重了,婚事简办,值得提倡,党员?部带头?范?常必要,给?城点赞!yuxuele2017:应当遏制酒店酒席夸张?消费,给新?代?年轻减轻压?,为?城推?移风易俗举措点赞!依_凯瑟琳:由政府制定政策要求不铺张浪费、礼?不攀?、宴请不跟风,道出了?百姓的?声啊,?定要执?下去,是倡导?明新风??举措,顶!black9-:以后不是政府?员不交朋友。翁?胖的?棉袄被?穿?了:想考公务员了,结婚可以省??笔钱!?澤与光:酒店可以推出公务员套餐了!海淘打怪升级ing:点赞,??社交终于可以理直?壮地下线了。为?城的这项新规点赞!

篇五: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规章制度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引导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员,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范围明确的六类人员。

  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近亲属操办的,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结婚、丧事礼仪和以生日、迁居、晋职、升学、出国、入伍、开业、就业等各种名义召集他人共同庆祝的事宜。

  第三条

  除婚礼、葬礼外,禁止操办其他喜庆事宜。

  第四条

  操办婚丧事宜不得多批次、多地点、分时段操办,不得明显超过当地居民举办类似事宜的平均标准。

  婚礼操办标准按照区(县)和乡(镇)、村三个层面划分:

  (一)宴请总人数,区(县)单方操办不得超过100人,婚嫁双方合办不得超过200人;乡(镇)、村单方操办不得超过150人,婚嫁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0人。

  (二)宴请标准,原则上区(县)不得超过800元/桌,乡(镇)不得超过60元/桌,村不得超过400元/桌。

  (三)婚礼礼金,区(县)不得超过200元/人;乡(镇)不得超过100元/人,村不得超过50元/人。

  (四)婚礼标志车队车辆不得超过8辆。

  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简办丧事,提倡不办答谢宴,如举办宴请总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宴请标准、葬礼礼金和标志车队规模参照第(二)(三)(四)项。

  第五条

  操办婚丧事宜严禁有以下行为:

  (一)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或贵重物品等。

  (二)利用公权力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和其他公共财物。

  (四)举办违反公序良俗、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五)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

  在操办婚丧事宜中,因各种原因当时未能拒收超过标准的礼金或贵重物品,应于事后15日内退还;无法退还的,应于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指定的受理登记部门。

  第七条

  操办婚礼、葬礼,执行承诺、报告制。

  婚庆事宜须提前5日签订《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婚庆事宜承诺书》,事后于5日内填写《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婚庆事宜事后报告表》;丧

  葬事宜应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拟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事后5日内填写《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葬礼事宜事后报告表》。

  以上承诺书、报告表一式两份。市管干部向所在党委(党组)、市纪委监委报告,科级及以下人员向所在党委(党组)、区(县)纪委监委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第八条

  报告人如实填报婚丧事宜事后报告内容是对组织忠诚的表现,经查证不属实的,追究报告人违反政治纪律的责任。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履行落实本办法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模范遵守本办法的同时,对分管人员操办婚丧事宜的承诺、报告认真审查,防止出现违规操办婚丧事宜的问题。

  第十条

  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落实本办法的监督责任,在接受承诺、报告时要对操办婚丧事宜人员进行事前提醒、事后核查。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本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把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贵重物品等财物一律予以收缴。

篇六: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暂行规定

  篇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报告

  XX纪委: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处认真传达学习,积极组织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处党工委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由处纪工委具体负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执行制度。并明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全处党员干部要带头简办红白事,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丧习俗。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干部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群众,广泛宣传节俭操办婚丧嫁娶,大力倡导文明廉洁办事的新风尚。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制度,加大监督。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领导干

  部操办红白事宜5日前按要求及时填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并拟定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等信息,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同时,处纪工委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接受群众监督,1-6月份处党员干部申

  报婚嫁事宜8起。

  四、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全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对不按

  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并视情节责成本人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或一定范围内作出检查。对拒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通过自查,我处党员干部没有出现违规举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情况。今后,我处将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督管理,加强引导和监督,确保婚丧嫁娶事宜科学文明、规范有序进行。

  XX街道纪工委

  20XX年6月25日

  篇二: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

  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促进作风好转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

  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干部职工主持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除婚丧嫁娶外,干部职工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民族节庆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党校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参照执行。第四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革除封建陋习,提倡简朴办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

  第五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一)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严禁用公款送礼;(四)严禁使用公车、公物服务于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第六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照中央、省、州和县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消费标准,提倡不收受礼金、礼品。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干部职工去世,其丧事活动以家庭办理为主,所在单位予以协助并悼念;干部职工亲属去世,不以单位名义制送花圈、祭幛。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报告情况存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及时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2第九条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以及违反第五条规定的,报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3篇三: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

  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陕办发〔20XX〕26号

  各市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省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对全省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省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操办本人、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落实书面申报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或电话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申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等,并作出廉政承诺。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实际操办情况,包括参加人数、使用车辆、活动规模、花费和收受礼金礼品等。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邀请或宴请近亲属为主,自觉坚持简约节约,率先弘扬文明新风。严禁家庭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得集中大规模举办,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得收受本单位或个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近亲属以外其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趁机邀

  聚,不得以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邀请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个人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和家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

  三、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各级党委

  (党组)书记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及时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教育。党委常委和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的规定要求,带头讲党性、守纪律,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运用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应报告而未报告的,要及时提醒警示或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所在单位本年度考核也不得评优。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并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文件。凡与以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篇七: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东党员?部婚宴规定  ?东省领导?部应该可以参加婚宴,但是领导?部不能?办喜宴,防?借机敛财。下?就让店铺来告诉你?东党员?部婚宴规定。  ?东党员?部婚宴规定  各地的标准不同,但?般都要求不能超过20桌。  为深?贯彻执?中央?项规定,防?党员领导?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的发?,好多地?制定了加强对党员领导?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规定,对党员领导?部操办本?和直系亲属的婚庆、??、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以及??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作出了严格规定。  其中有的地?规定如下:党员领导?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应?少在事前10个?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报告(填报党员领导?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数及范围等情况,经同意后?可举办,同时按?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及各地区所属单位主要负责?操办婚嫁喜庆事宜,按?部管理权限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领导?部的婚丧嫁娶事项  婚丧嫁娶,各地有各地的风俗,党员领导?部也要嫁??娶媳妇。  某局的处长?张很纠结,??要结婚了,?媳是本地?亲朋好友多,亲家想多摆?桌,把婚事办得热闹点。但纪律对领导?部操办婚宴有规定,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对?张的困惑开始?招,党纪对党员领导?部婚丧喜庆事宜有专门的规定。?张这种情况可以把握?个原则,就能既照顾到风俗?不违规了。  细数了“三要?不要”原则:不要邀请??的管理服务对象或与?使职权有关的?员参加仪式,或是收受他们的礼品、礼?;不要?公款公物来办喜事,或者让其他单位、个?替??付费操办;即使???的钱,也不能?操?办,不要超过本地普通市民的规模和档次;要提前向单位报告、备案。  党员领导?部的婚丧嫁娶不是“私事”  除了会讲原则,还不忘列举个反?例?——2013年10?,某中学校长于某某为??操办“回门宴”,分两批宴请了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员和亲朋好友等75桌共600余?,收取礼?6.8万余元。事后,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其违纪所得也被予以收缴。  党纪对党员领导?部婚丧嫁娶的“私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婚庆之外,党纪对党员领导?部本?及直系亲属的??、乔迁、晋升、调动,以及直系亲属丧葬、??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也有这样的规定。这些事看似私事,实则不然。党员领导?部社会关系?较?,其中,管理服务对象和与职权相关的?员占了相当?部分。

  “?量案件证明,如果没有纪律加以规范,?情就有可能被‘权’和‘利’扭曲。因此,对于那些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朋友和下属,他们的好意可以?领,但?却不便到场,礼也不能收取。?切按规矩来,看似有些不近?情,实则可以情、理兼顾。把道理讲透,相信亲朋好友们会理解的。”  领导?部婚宴怎么办不违规  限制

  婚丧嫁娶宴请不得超过?桌,?且这10桌必须是亲属。对于升学宴就是“不允许”。

  领导?部本?及其家属成员,办理婚礼事宜不得超过20桌。

  党员?部和国家公职?员办理婚庆事宜,必须遵循?事?天?地办理原则,宴席规模不得超过15桌,双?均为党员?部和公职?员的合办不得超过30桌。

  《暂?办法》中指出,领导?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在亲属范围内进?。  除组织上派?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或授意他?邀请本单位、曾经?作单位、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的?员。领导?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职务上的便利,不得要求任何单位及个??偿承办有关事项或报销有关费?;不得动?军警及特种车辆;动?公车参与迎亲、送葬车队;不得接受?发参与的下属?员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和贵重物品等。  婚事:党员?部只准操办本?和??婚事,可以私?名义并且仅限正式婚礼上?次性在20桌以内宴请被邀请者(含双?亲属和客?),婚礼送、迎亲车辆不准超过6台。

  领导?部办理婚礼,宴席累计不得超过20桌,婚庆车队总数不得超过10辆。办理治丧事宜,送葬车队数量同样不能超过10台。

    条件

  不准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参加,不准邀请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参加,不准邀请外商和私营企业主参加,不准宴请其他与?政职权有关系的个?参加。

  党员?部和国家公职?员办理婚丧事?连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表宜,严禁使?公车;婚丧事宜使?私车或租?车辆总数均不得超过10台。

  ?,《暂?办法》中并未对宴席规模及车队车辆总数进?明确规定限制。

  丧事:党员?部操办丧事时,不准利?职务之便动?公款公物、组织操办机构、设?账桌账簿收钱。

  规定中告知领导?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及个?。  党员?部和国家公职?员确需参加婚丧事宜的,不提倡随礼,确有礼尚往来的,随礼?额(礼品折合)不得超过200元。

  党员?部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其他诸如升学、乔迁、祝寿、参军、??育?等各类喜庆事宜,邀请对象仅限于其直系亲属。

  申报

  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部对婚丧嫁娶宴请要进?申报,“事前事后都可以,在时间上没有特殊要求”。

  办理婚礼事宜需要提前报告,办理前?个?作?,将所办理的事项、?式、时间、地点、规模、?车及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向本单位党委作出书?报告。  规定要求,党员?部和国家公职?员办理本?或??婚庆及?母(含岳?、岳母)丧葬事宜,要实?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

  领导?部办理婚礼等喜庆事宜,必须在10个?作?前报告;办理丧葬等事宜,应在第?时间报告。  《通知》要求,党员?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依据相关规定,按照?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事)部门书?报告,同时抄报同级纪委(纪检组)备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核查。

  领导?部办理婚礼事宜须提前10天报告,经批准后?可办理;办理丧葬事宜,事后10天内须报告。市纪委监察局将报告单存?领导?部个?廉政档案。  追责

  存?领导?部廉政档案。

  党员?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凡违反《通知》规定的,视为操办敛财?为,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额予以收缴。

  华商晨报

  华商响?记者

  谢杨

  杜宝忠

  陈卓

  佟阳  专家声?  公职?员借机敛财的,?定要露头就打  针对全国各地对于党员?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不?致的现状,知名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全国有必要出台统?的指导意见,但具体操办到什么程度属违纪违规,应根据各省份情况制定,市县基层再据此制定更为具体的监管举措,便于遵守执?并形成有效的监管。  同样是?尖上的问题,李永忠认为,相?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管难度更?,党员?部操办婚丧事宜可能有很多?意:或为喜庆风光、或为回收礼?、或为借机敛财。李永忠说,“这三种情况应分别对待,为喜庆风光奢侈浪费的,要严格制?,严厉批评;?针对公职?员借机敛财的,?定要露头就打,加?惩处?度。”  陕西省廉政建设研究中?主任郭兴全博?也认为,各地在党员?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宜进?统?规定,但要把握三?原则,?是预防利?职务之便借机进?利益输送;?是倡导党员?部带头厉?节俭、禁??操?办;三是相关活动不能影响党政?部形象。

篇八:党员婚礼宴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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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篇一:13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十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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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第八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05〕12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号)同时废止。

  篇二: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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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第五条实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

  (一)报备内容:宴请事宜、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备时限:婚庆及其他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操办丧事至少在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履行报备手续。

  (三)报备程序: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报备。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报备事项档案保存工作,以备待查。

  1.区级中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向区纪委监察局、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区委组织部报备。

  2.科级领导干部的报备,设纪(工)委、纪检组的,向所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报备;未设纪(工)委、纪检组的,向本单位报备并报所属派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备案。一般工作人员向本单位报备。

  3.各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向上级纪(工)委进行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

  4.各社区、城中村“两委一站”班子成员向所在街道纪工委进行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社区报备。

  非党处级干部向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同时报备;科级及以下干部向所在单位报备。

  第六条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

  第七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建议组织处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节轻微,不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警示训诫。

  (二)对违规操办酒宴,借机敛财,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1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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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应行政处分。

  (三)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2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四)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责令补缴相应费用,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82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五)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分别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62条、164条、174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规定所收取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收缴。

  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规定由中共**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区纪委。

  篇三: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

  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促进作风好转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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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干部职工主持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除婚丧嫁娶外,干部职工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民族节庆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党校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参照执行。

  第四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革除封建陋习,提倡简朴办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

  第五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禁用公款送礼;

  (四)严禁使用公车、公物服务于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第六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照中央、省、州和县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消费标准,提倡不收受礼金、礼品。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干部职工去世,其丧事活动以家庭办理为主,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所在单位予以协助并悼念;干部职工亲属去世,不以单位名义制送花圈、祭幛。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报告情况存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及时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九条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以及违反第五条规定的,报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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