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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意见】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意见

时间:2023-05-21 14:33: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城市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全面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推进居民自治,不断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意见】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计生意见】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意见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城市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全面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推进居民自治,不断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加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础管理工作

(一)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提交统计分析报告。统计数据要求准确、及时、全面,不错报、不漏报、不瞒报。

(二)规范计划生育台帐、档案管理,建立统计档案资料的保管制度。计划、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应长期保管,档案资料按年度顺序装订成册。

(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信息档案,及时掌握辖区内居住的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等的动态情况。

(四)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公开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办事时限等,办证、审批程序等张挂上墙。

二、技术服务工作

(一)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管理制度。

(二)建立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制度,做好避孕药具进销存和使用、随访情况记录。在合适地点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方便育龄群众随时取到所需避孕药具。

(三)建立并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后随访制度,及时探访实施节育手术的育龄妇女。

(四)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群众掌握三种以上避孕节育方法,为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合适的避孕节育方法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街道计生服务所建设,配备2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六)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为辖区内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的基本项目节育手术。

(七)大力开展计卫联手工作,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点,落实信息通报制度。

(八)对各街道办事处优质服务工作水平评比的硬性指标是:

1.“三查一治”全面实行已婚育龄妇女在全区指定的服务单位中自选,按各街道办事处实际支付给各指定服务单位“三查一服务”费占应查总费的比例来确定评分;

2.开展计卫联手的优质服务点,社区居委会与社康中心之间有关业务及信息通报是否真正联起来,真正发挥作用;

3.知情选择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教育工作

(一)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二)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社区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设新型社区生育文化。街道要有一支生育文化宣传队,每年开展有计生内容的送戏进社区活动不少于二次。

(三)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婚育学校作用。街道的婚育学校要有独立的教室,配备相关设备,达到省甲级标准。街道要有一个生育文化长廊,有二块大型的计划生育宣传广告牌;社区居委会要有一个计划生育宣传橱窗和一个计划生育阅报栏,要有二块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画;每个居住小区要有一块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四)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入户工作,在辖区内居民楼、住宅小区等设立免费宣传资料取阅箱。

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一)实行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落实“四同”(与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档案,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

(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和反馈工作。

(三)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持无效证件或无证的,可予办理临时证,在限期内督促其回户籍地办证。

(四)积极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公安、工商、租赁等)重点管理好出租屋、集贸市场、商铺、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五)加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及时动员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应采取补救措施的流动人口落实相应措施。

五、协会与居民自治工作

(一)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辖区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均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社区居委会要有“会员之家”活动室,并经常开展相关活动。

(二)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要有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并发动协会会员和居民群众参与以人口与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民自治事务。

(三)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社区计生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力所能力的宣传服务活动。年终评选先进,对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给予一定奖励,所需经费在街道办事处计生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政策法规工作

(一)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四规”,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当年实际征收个案的已征金额占应征金额达85%以上。对分期缴纳的,要达到分期缴纳保证书规定的每期应交金额;难以征收到位的,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政策外生育的,严禁行政不作为。按要求全面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除考核评比给予加分外,区财政给予增拨计生经费。

(三)落实计生优惠政策,积极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金,及其他计划生育优待政策。

(四)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信访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督办的程序做好信访工作。热情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

(五)对一般信访问题,应在三十日内答复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应在规定时间内结案,不能按时结案的,应及时向上级说明原因,结案结果要一案一报,对署名信件或上访人员做好回信或接访工作,在回访中,发现遗留问题或信访当事人的思想问题,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七、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按区统一部署,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配置相应硬件和软件设备。

(二)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和辖区企事业单位要统一使用福田区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软件,统一使用计划生育属地管理IC卡。

八、试点工作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抓好一个社区居委会的试点,树立本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与管理的示范,带动整体工作向前推进。

(二)区每年组织一次各街道办事处示范点的评比,促进各街道相互交流。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比实行自荐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九、综合治理工作

(一)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

(二)各计生兼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好各自的计生关。

(三)房屋租赁部门要协助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赋予物业管理员向社区居委会计生部门反馈住户人口信息的职责。

(四)要把物业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的沟通协调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部分,而且要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分片包干的重要内容。100户以上的物业管理单位要设一名计生兼干,可由街道给予每月补助80150元;辖区派出所人口科要设计生信息联系员,每月给予补助150元,所需经费在街道办事处计生专项经费中列支。

十、属地管理工作

(一)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法定代表人是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要与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订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建立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卡。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员工(常住、暂住)的生育节育情况,并及时更新有关计生信息。

(三)加强已婚育龄妇女孕前型管理,着力抓好“三查一服务”工作。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查环查孕12次。对已生育一孩未上环、已生育二孩以上未结扎以及请长假、停薪留职、承包经营、下岗待业等人员要列为重点查环查孕对象,确保全年2次查环查孕率达95%以上。

十一、经费管理工作

(一)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结合各街道的年度经费预算,区每年初向各街道下拨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确保经费到位。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否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各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支出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其经费支出先由街道计生科科长提出意见,街道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四)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监管力度,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列入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区计划生育局应对各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一般为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通报制度,向区财政、审计部门通报各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使用情况。

十二、奖惩工作

(一)对各街道办事处实行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侧重考核基层基工作落实情况,具体考核评比标准另定。对街道办事处考核成绩予以排名,考核分为先进、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对于评为先进的予以重奖,评为达标的予以一定奖励;对于评为基本达标和不达标的街道办事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区计生兼职单位、区直机关单位和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年度计生考核按签订的责任书考核,侧重考核配合计生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落实奖惩。

(三)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社区居委会的年度计生考核工作。要制定考核评比标准,开展年终考核评比活动,并落实奖惩。

(四)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贯彻实施意见,并报区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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