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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制度】大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

时间:2023-06-18 11:00:02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为围绕基层群众关切的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行动,着力推进“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我局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制度】大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供大家参考。

【交通制度】大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


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


为围绕基层群众关切的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行动,着力推进“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我局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及起草的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各单位要推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或工作实施方案,从办会环节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交通运输行业改革方案和重大项目、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

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梳理明确交通运输行业“五公开”的详细内容,完善本部门的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在实施政务信息“五公开”工作时,务必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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